十一、官司
金滿倉流著淚,脫掉身上的衣服。滿身的傷痕呈現在眾人的面前。
人們驚呆了,滿身的傷痕,對於未滿七歲的孩子來說意味著什麼,然而這種痛苦他為著一個報仇的信念,他竟忍受了下來。
童太公說:“怎麼會搞成這樣呢,你們老師不管嗎?”
“老師是要管,但發生這些事時老師都不在場,”
童太公說:“我們明天上白灘府,告他這個狗日的。”
鄧大說:“這個官司定得打,我們明天就去!我現在先去白灘府報案。”
說罷騰雲駕霧向白灘府奔去。
尤知府接到報案,見是械鬥案件。而且為首的兩人現已抓獲,為了避免發生節外生枝,尤知府派張明、趙黑帶一百五十人去窩山,押著王北成、王西成回白灘府歸案。
一夜無話。第二天早上,金郎中、金思楊、童太公、夥同楊族長及鄧大、鄧二、童三靈、杜巫婆等,帶著金滿倉,上白灘府。按理,鄧大、鄧二、童三靈、杜巫婆等可以不去。但因王北成的二把手未繳械投降,而還帶著三四十人。為了路上的安全,他們考再三,鄧大他們還是一起去為好。
晌午時分,他們一行人到了白灘城。他們找了個飯店,叫了一桌酒席。
飯後,他們來到衙門,楊族長和金思楊擂鼓喊冤,尤知府立即升堂。
兩邊站著皂隸,捕快手執大板、執杖、及殺威棒。開始喝堂,喝完堂。
尤知府問:“何人在此擊鼓鳴冤?有何冤屈?”
楊族長說:“草民窩山村族長,狀告山下小鎮惡霸王北成,無緣無故帶領了二百人要剿滅我窩山村民,還揚言要把窩山夷為平地。打傷我村民六七個人。求青天老爺主持公正,還我窩山村民一個公道!”
金思楊說:“草民,金思楊,‘鬼叫崖’山麓窩山人氏,現狀告山下小鎮惡霸王北成。慫恿他兒子聚眾毒打我小兒金滿倉,我小兒未滿七歲在山下小鎮讀書,和他兒子在一個班級。”
尤知府說:“可有證據?……”
金思楊說:“我兒子本身就是證據!”
說著,讓金滿倉脫掉衣服,滿身的累累傷痕,觸目心驚。
尤知府讓仵作檢視,看後寫上結論:“傷雖不重,但遍體鱗傷亦不為過。”
尤知府問:“王北成,何許人也?”
鄧大上前跪下說:“王北成就是昨天押進來的年紀稍大的那位。原來是小鎮上一小流氓,小混混,後來他籠絡小鎮上和附近村莊的所有流氓,隊伍慢慢地壯大,到現在己發展到一百五十多人了,在這小鎮上已說一不二了。誰也不敢惹他。”
尤知府說:“這樣的民間組織必須取締,現在已橫行鄉里,影響社會治安,發展下去必定危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