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森林依然沉浸於一片昏暗與寂靜當中,白濛濛的霧氣漫過森林,氣溫中帶著陣陣刺骨的寒意,這是一段從拉齊斯的多爾蒂斯平原通向布瑪、通向銀葉小鎮的商路。
此時的商路中行人和馬車的蹤跡寥寥,偶爾一兩隻深灰色皮毛的野兔撲騰撲騰跳過草叢,靠近商道的邊緣時,警惕地豎起了長長的毛茸茸的耳朵——
這種膽小的動物無疑對於身邊任何的風吹草動異常敏感,彷彿是聽到了什麼了不得的動靜,一隻剛剛呆在路邊草叢探頭探腦的野兔又飛快奔跑回到了森林的內部,隨著微風吹過,只留下些許雜草與樹木枝椏微微搖曳的輕響。
一匹馬,又一匹馬,一先一後從茫茫的霧氣中露出了模糊的輪廓。
初春寒冷的氣溫讓路面凍得很結實,當馬匹和馬背上的人影漸漸變得清晰時,商道之中也漸漸傳來越來越響亮的馬蹄聲,馬鐵抬起、又落下,“嘀嗒嘀嗒——”,就像一種富於節奏感的鼓樂。
還有馬背上人影的交談的聲音。
不過大多的時候,都只是其中的某個人的抱怨,或者,說是自言自語。
“斯圖爾特,你確定這麼早起床出發真的合適嗎?你看看,現在這條商道上連半個鬼影都沒有,就算對於財富最為狂熱的科薩商人,也絕不會選擇在這麼寒冷的早晨不顧一切趕路。我認為你應該是有些瘋了!對,你確實已經瘋了!要不,你也不會拋棄萊西跑了出來再次去幹這該死的傭兵行當……”
空曠的商道之中,斯圖爾特騎馬走在了前頭,他身後跟隨著一個一路不停嘮叨的傢伙——
這個傢伙有著一副頗為出眾的皮囊,他蓄著一頭漂亮的金色長髮,用白色的細繩綁紮成一個向下的馬尾垂在身後,面孔白淨無須,而身上則是一套貴族紳士最為普遍常見的禮服與窄腿長褲的搭配,這一套是那種如羊羔肌膚般的乳白色,就像他腳下所穿著的那雙騷氣的靴子——
一身純白的裝束,除非某些特殊的場合,幾乎很少見到有人如此穿著——
白色很容易沾染灰塵和汙漬而變得髒汙難看,而一套衣服、尤其是一套標準禮服的價格,即使是對於貴族來說也並不便宜,通常只有大貴族家的小姐出嫁時,才會穿上真正純白無瑕的婚紗。
而他身下的馬匹,居然也是一頭純色、沒有混糅一絲半點其他毛色的白馬!
這顯然已經不能用簡簡單單的“騷包”來形容了,這樣的馬匹極其罕見——
毛色純白並且身軀高大雄壯、四肢修長有力的馬匹,就算在北地軍團的全部騎兵部隊中都找不出一頭同樣的戰馬,這樣的稀奇貨色,眾所周知的也只有埃德溫王室的儀仗隊伍才蓄養著那麼幾匹!
稀少意味著珍貴。
比起那套騷包的純白色禮服,這匹白馬顯然更加凸顯了其主人的一個更為主要的氣質——土豪!
此時的“土豪”仍在絮絮叨叨,但是向來性子沉靜的斯圖爾特似乎再也無法忍受耳邊的聒噪,他回過了頭,表情冷淡,“派洛特,你大可不必跟著一個瘋子前行!”
“那——”
騷包的土豪似乎語塞,他翻了一下眼珠,頓了一頓後,吞嚥了一口唾沫潤了下喉嚨又繼續說道:
“那怎麼能行?為了替萊西監督於你,我只好勉為其難的跑了出來。作為男人,我實在太清楚男人了,某些時候,總會忍不住地拈花惹草,我真的非常為我親愛的妹妹而擔心,畢竟,她的頭腦有時太過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