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惹人眼紅,萬一出現哄搶,就是給自己惹麻煩。
因為法不責眾,最後可能變成張小龍保管不力,負主要責任。
還是先把現金送到大隊部再說。
“一次打不到沒什麼大不了,誰都不是神槍手,不可能每次進山都有收穫的。”
“是啊,小龍!你下次肯定能碰到獵物。”
“多謝各位父老鄉親,等我打到野豬,大家一起吃肉!”
社員們沒有嘲笑,反而是紛紛鼓勵。
張小龍多少是有些沒有想到。
來到大隊部,只有值班的通訊員張華在。
“小龍,你來大隊部,是有什麼事情嗎?”
“大隊長在嗎?”
“他去大隊食堂吃飯了,再有半個小時就能回來,你坐下等一會吧!
我去給你倒杯茶去。”
張華這個通訊員年紀不大,只比張小龍大兩三歲。
但他有點眼力,訊息也比較靈通。
縣警察局刑警隊劉隊長,勝利公社派出所趙所長,都和張小龍稱兄道弟。
他一個大隊通訊員,雖然不知道其中原因,但也知道不能得罪張小龍。
張小龍走到椅子旁,把肩上的三個袋子放下,
“我有十萬火急的事情,要跟大隊長商量。
你趕緊去一趟食堂,請他回來。”
張華有些為難,“這個……大隊長會罵我的!”
“那我能打個電話嗎?”
“電話是鎖著的,鑰匙在副大隊長那裡,他也去了食堂。”
“誰要用電話啊?”
副大隊長陰陽怪氣的聲音。
“李副大隊長……”
什麼?副~為什麼要加個副字?
李長山一通怒罵:
“張華,你到底是怎麼回事嘛?
這裡是大隊部,不是談天說地的地方。
你怎麼做事的?什麼人都讓他進來呢?”
“李大隊長,事情是這樣的,小龍兄弟有重要事情,要向大隊長彙報。
所以,我讓他在這裡等一會兒。”
張華知道稱呼錯了,急忙換了稱呼,解釋了一下原委。
“哦,這樣啊!那電話是誰要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