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是昨天才被發現,並且傷人了。
自己上一次進山,翻過兩座山,都沒有看到野狼的蹤跡。
所以,野狼以前都是在深山老林裡活動,最近才突然來到邊緣地帶。
難道野狼的槍傷,是在深山裡就有的?
如果真是這樣,說明深山裡有人,而且還有作戰槍支。
張小龍從來沒有聽說過,有部隊駐紮在山裡。
那麼問題來了,持有軍隊槍支的會是什麼人?
土匪?
奸細?
還是逃竄到深山的重刑犯?
無論是哪一種,對於張小龍來說,都不是一個好兆頭。
他正準備以十萬大山為後花園,時不時地進山打打獵,挖一些上好的藥材等,賺取足夠的錢和物,讓家人過上好日子。
看來夢想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
面對深山裡的窮兇極惡之流,還是得把身體素質提上去,才能保證在今後的不期而遇中,保住自己的小命。
張小龍思考了一下,只把野狼首領拿出空間一層,然後找來一根木棍,試了試很結實。
他又找來一些枯藤 ,把野狼的兩條前腿綁緊。
再把木棍一頭穿過前腿,將野狼扛在肩上,這樣就不會被野狼腹部的血跡,弄髒身上的衣服。
剛進村口,迎面遇到一個熟人。
“張小龍,你又沒去上工?整天在村子裡晃盪,看你啥時候能說上媳婦!”
張彩花扭著腰肢,後面揹著一個書包,高傲無比地說道。
她是三生產隊隊長張寶樹的小女兒,也是張小龍小學同學。
“一個人逍遙自在,要什麼媳婦?”
張小龍好整以暇的回了一句,“張彩花,你今年初三了吧!
還有幾個月就要考高中了,你不在學校好好複習,回村子做什麼?”
“明天就是週日,我回家拿些錢和糧票。你背的是什麼啊?好多血啊!”
張彩花終於看見了野狼,嚇得後退了好幾步,差一點摔一個跟頭。
“哈……咳咳,剛剛從山上下來,一不小心打了一頭狼。”
張小龍差一點笑出聲,強忍著才憋住笑,扛著野狼繼續往回走。
沒想到會在張小龍面前出醜,張彩花恨恨地跺了跺腳,心有不甘,“哼!不就是一隻狼嗎?看把你能耐的!”
張小龍懶得跟她計較,這丫頭沒什麼大毛病,就是有些愛顯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