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與案件是否有利害關係,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可以出庭作證!控方可以繼續。”
辯護律師坐下,但一直不死心,死死盯住池月,等控方說完,馬上舉手。
“審判長,我有個問題,想詢問證人。”
審判長同意。
辯護律師起身,望著池月,“在你的證詞裡,你說親眼看到我的當事人喬瑞安侵犯了你的姐姐池雁,是不是?”
池月:“是。”
辯護律師:“你在現場?”
池月:“是。”
辯護律師點點頭,“這裡有一張我的當事人六年前的照片,請你從裡面找出來,哪一張最接近當年的他?”
他把十張照片同時推到池月的面前。
法庭同步了照片的內容。
照片上的人都是喬瑞安,但是髮型、衣著、神態、氣質都不一樣,不清楚是電腦合成的還是喬瑞安本人不同時期的照片。
池月眯起眼,掃視一眼這些照片,冷笑著看向辯護律師。
“我挑不出來。”
辯護律師拔高聲音,“你對六年前的喬瑞安根本就沒有認知概念,為什麼一眼就認出他是侵犯你姐姐的兇手?”
池月不看他,淡聲反駁:“我列印十張你家貓咪的同款照片出來,讓你挑出你家貓在你床單上拉屎的那一天是什麼表情,你行不行?”
說完,她看向審判長,“審判長,辯護律師特地使用十張照片混淆視聽,是極不科學的。照片上的人,都是喬瑞安本人,要問我哪一個是六年前的他,這十分可笑。不說六年了,如果辯護律師能說出十個月前他做某件事的時候穿的什麼衣服,理的什麼髮型,當天心情如何,表情怎樣,體重是多少,我就認可他的詢問方式。”
旁聽席上,喬東陽唇角微微一揚。
池月的嘴是足夠利索的,他不擔心。
審判長:“辯護律師注意詢問方式。”
顯然,審判長也認可了池月的反駁邏輯。
“是!”辯護律師說完,又問池月,“證人,既然你稱親眼看見我的當事人侵犯你的姐姐,可不可以請你詳細敘述一下當時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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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敘述,就是一個剝開傷口的過程。
池月知道辯護律師的職責,他是站在嫌疑人一方的,明白他的身不由己,可是……立場的問題,讓辯護律師在她眼裡,此刻的面目,變得十分可憎。
“可以。”
來之前,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
池月並不忌憚說出那段經歷,在開庭前,還與池雁對了好幾次。就怕她的傻姐姐亂說……
“在那天之前,我從不知道這個世界有那麼多的掠奪、侵犯和惡意,是的,那時的我熱愛生活,愛好和平。在那天之後,我的眼睛終於能看到事物的反面,也榮幸地見到了各種各樣的人性之惡。凌辱、嘲笑、鄙視、踐踏、勢力、不屑,輕謾、毀滅……這一切都來源於那個晚上,所以,我不會忘記。”
這是池月第一次在人前完整闡述她的遭遇。
包括喬東陽,也是第一次。
現場有許多喬家人,池月在出口前,隔著一段不太遠的距離,望向喬東陽,目光復雜。
他們對視著。
沉默,
沉默間,他朝她微笑。
池月低下眉,慢慢開口。
“事情發生在我高一那年,我是住校生,一般同學是週末回家,而我常常是月末或者乾脆不回家。我家裡條件不好,父親在我剛出生的那一天,得知我是個女兒,而不是他頂著超生的罰款壓力期盼了十個月的大兒子時,就拎上行李南下打工去了。”
“我不知道他長什麼樣子,我沒見過,家裡也沒有他的照片。我媽說,他後來回過一次家,留下了1000塊錢,和我媽辦了離婚證。當然,兩個孩子都歸我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