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吃點飯去。”李哥起身揹著手朝外走去。
主僕相見,李哥言語雖然不是那麼冰冷,但似乎兩個人之間有些生疏。
姚聖也感覺到自己這趟廊fang之行是不是該來!
主僕相對而坐,而兩個司機在包間外面單獨點餐。
席間。
“小姚,我是最喜歡你的,腦子靈活,主意多,你在我手下,我過得很舒服,你走了,羅四是我小媳婦的弟弟,話語重了也不是,輕了也不是,我最特瑪的煩的就羅四,他是來監視我的。”李哥一邊吐著心中不快,一邊把一瓶酒開啟。
“哥,我來。”姚聖搶過酒瓶子,開啟蓋,給自己和李哥各倒了一杯,足有二兩,隨後說道:“羅四這人交給我吧!”
“不用,羅四我有辦法。來,先整一口。”李哥舉杯撞了一下,接著說道:“我好長時間沒喝酒了,肝有點不好,你來了,是例外,我們在一塊喝酒那味道不一樣。”
“哥,你少喝點。”姚聖伸手示意攔了一下,說道。
“沒事,我吃了保肝藥了,這點酒問題不大。”李哥抿了一口,接著說道:“姚聖,你記住,一個人,身體有缺陷,後天努力能彌補,腦子有問題,就不可救藥了。”
“哥,我明白了,回去我整頓一下隊伍。”姚聖立即回道。
“哈哈,帶隊伍,少說多做,說多了就沒有威信了,簡單、聽話、照做這是馬仔要做的。”喝了幾口酒之後,李哥面帶紅色,似在傳經送寶。
“我明白了!”姚聖點頭回道。
“這麼多年,我總結,人越往高處走,越孤獨,你是誰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站在那裡的時候,在你身後站著的是一群什麼的人。”酒勁上來後,李哥似乎也很健談,接著說道:“普通人最大的死穴就是,想贏,但是又怕輸。而高手,想贏,通常還會做好輸的準備。”
“……”姚聖連連點頭。
一次小聚,談不上多奢華,但李哥在姚聖中心總是有種高山仰止的感覺。
李哥這個人有城府,喝點了酒,話沒少說,他這個人還有點自負,常自比杜月笙,他常說:
頭等人,有本事,沒脾氣;
二等人,有本事,有脾氣;
末等人,沒本事,大脾氣。
高深莫測的李哥,一席話,也確實讓姚聖如同醍醐灌頂,聰明狡詐的姚聖,如同被打了一針強心劑,他想贏,也做好了輸的準備,但,他能贏嗎?
……
程鵬。
在姚聖這個團隊裡,程鵬是那種當大哥不夠格,當小弟不甘的那種夾心層,但他在姚聖的團隊裡,是元老級的人物,他總是幹一些別人不願意乾的髒事,也算是有功之臣。
但形勢在變,環境在變,適者生存。
回首凝望,在畫龍畫虎的那個時代,程鵬絕對能靠匹夫之勇,獨當一面。因為那個時代,要的就是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程鵬就是那種提刀就上,見人就剁的硬茬,全靠一身膽。所以,在姚聖原始資本積累之時,程鵬立下汗馬功勞。
如今,姚聖在固a絕對沒有人敢挑戰他的權威,但觸頂的姚聖,錢有了,車子豪華了,房子不愁了,養尊處優多年,自己變得老邁,手下馬仔還是那種頭腦簡單,四肢發達,此時再面對張雲霄這種一夜之間竄起的生荒子,顯得有點措手不及。
在姚聖的辦公室裡。
“從哪兒說起呢?”姚聖把玩著文玩核桃,看了看虎bb的程鵬,一時間真不知道咋開口,特別是程鵬耳根邊上有一道被刀劈的傷疤,至今沒長出頭髮來,非常顯眼,這更讓姚聖難以啟齒。
“草,姚哥,想說什麼就說吧。”程鵬依然一副不長腦子的樣兒,擼起袖口,露出刺青來,嗷嗷的叫道。
“我要是沒記錯的話,你是跟隨我最早的三個人之一,到目前為止,三個人只剩我們倆個了,你我多年交情,說出來挺讓我難為情,但,形勢逼人,我這座廟顯得有點破敗了,你就沒有別的打算?”姚聖委婉的說道。
姚聖說出這種話,即使不長腦子的程鵬,他也能聽出來是什麼意思。
“姚哥,我知道,上一次我捅咕彪子,給你添麻煩了,既然容不下我,我可以走。”程鵬心直口快的說道。
“小鵬子,說句掏心窩子的話,不是哥要攆你走,在我這個團隊裡,我從來說一不二,我讓東子、小偉他們朝東走,那絕對不朝西走,可是你總是不隨我願,我負你了嗎?”姚聖反問道。
“姚哥,一個新的朝代建立之後,第一件事就是殺功臣,我老了,可能沒用了,攆我走,我走,我絕不拖累你,但我是有功之臣。”
“在我這個團隊裡,對別人我可以殺伐決斷,對你我總是顧及,因為你是有功之臣,我殺功臣了嗎?換成別人,把霍海放走,捅咕彪子,會是你這個結果嗎?我一家特瑪的死了幾口人?你知道嗎?你現在走,英名還在,繼續留下,往後我這隊伍就沒法帶了。”姚聖確實不能容忍程鵬的存在,攘外必先安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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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哥,戰李柺子,我後背捱了三刀,當場昏迷不醒,是兄弟們把我抬回來的;搶火車站地盤,我手提五邊發,衝在最前面,一槍崩死王大牙,我沒含糊過;我替你去出份子,回來跪在武振國面前,彪子是武振國幫兇,我在他們面丟了面子,也等於是姚哥你在他們面前丟了面子,為了替你找回面子,所以我才捅咕彪子的。”程鵬似乎有很多冤屈,非常激動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