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昕,你看你還搞了一個連載,一個簡單的劫持案連載了三篇,這題目也有毛病,第一篇是什麼英雄救美,第二篇小保安一槍致命,第三篇警民情深。聽起來很唬人的,這就是標題黨。那危急時刻還有英雄救美的功夫?你是不是看小說看多了?還有那小保安一槍致命,這也有毛病,那保安哪來的槍?他有權利射殺一個歹徒嗎?誰賦予的權利?這都牽扯到許多問題。第三個標題,警民情深倒還靠點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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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鐵良說了一大堆,吳昕也沒聽進多少,反正覺得自己是憑著一名記者的良心報道的,不知道為什麼還會帶來這麼多的麻煩,坐在那如坐針氈,說什麼聽著唄,哄著老頭高興不發火就行。
......
按慣例,這樣一起大案之後就是評功評獎了,召開表彰大會什麼的。可是吳昕的一篇報道卻讓韓副市長犯了難,按照吳昕的報道,那個小保安和張雲霄是要立大功的,小保安開的第一槍命中毒販,張雲霄制服另一名毒販功不可沒,自己帶去的兩名特警沒他們什麼事,這可是一個讓韓副市長難以接受的事實,若大功給了小保安和那個小青年,這就說明那幫裝備精良的特警純是一幫廢物,這公安系統多沒面子啊!
再說了,立功受獎名單初稿還得徵求治安治隊楊局和特警總隊及京都大學的意見,這就出現了仗好打功難評的境地了。
從市中心醫院傳來訊息,那個矮個毒販是當場斃命了,毫無懸念,那個高個的毒販還有微弱的脈搏,經過兩天的搶救,竟然奇蹟般的活了過來,不過脖子折兩根頸骨,加之大腦缺氧過長,變成了植物人,這真td的有意思了。其實,那個高個毒販死與活與評功評獎沒有多大關係,反正劫持案沒有一人傷亡,是一個圓滿的結果,但是,那個植物人毒販如何處置成了一個難題了。
植物人毒販成了焦點了,引起了一系列法學界的問題。
法律專家出場了,他們認為本著人道主義精神,這個已經喪失行為能力的毒販,交由其家屬看護,若甦醒康復收監判刑什麼的都行。再說了,我國的法律精神是制止犯罪,改造犯罪,而不是懲處犯罪,這個植物人毒販,已經對社會沒有危害了,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應該無罪釋放。贊同者有之,反對者也不少,真是莫衷一是。
律師隊伍發話了,既然是一個法制社會,就得依法治國,有罪就得判刑,不能含糊,我們對毒販講人道,他們從來不對我們講人道,建議正法,匡扶正義。
現在想無罪釋放也難了,植物人的家屬不但不接受,反爾要起訴行兇者。他們透過晚報一篇報道得知,是被一個小夥子勒著脖子因窒息而成了植物人,所以那個行兇的小夥子要負刑事責任。哎,這也太亂胡了,弄得市領導左右不是!
更為離奇的是,矮個家屬也不幹了,說什麼晚報上說自己的家屬是被一個小保安給槍殺的,懷疑是不是一起行兇案,再說了那小保安哪來的槍支,我國槍支管理是全世界最嚴的了,怎麼就出現了小保安一槍致命的呢?他們要求嚴懲行兇者,自己倒成了被害者了。
一系列稀奇古怪的問題接踵而至,本來圓滿收關的,現在看來變得越來越複雜了。
更有添堵的是孟處長,看到評功評獎的名單後,鼻子都氣歪了,名單上倒是有自己的名子,擬嘉獎通報,但是有功之臣張雲霄、彪子卻沒有在列。部隊出身的孟處長,一個勁的向劉大棟和李大佑反應情況,還不依不饒的,還拿著那篇堵心的晨報說事,有事實有依據什麼的。並提出,不給立功評獎什麼的,來點見義勇為的獎金也行啊!要不然沒法向他們交待啊!
至於幕後的較量,彪子和張雲霄根本就不知情,他們也沒有過多的奢望,作為北漂,他們看得很淡,只不過制服兩個歹徒而已。
西郊區公安分局。
“楊局,這是根據我局和市領導的要求修改的立功受獎名單。”李蓉蓉高興的拿著立功受獎名單,恭恭敬敬的放在了楊局的桌子上,因為上面有自己的名字,還一個通令嘉獎呢!這可是人生第一份榮譽,看那李蓉蓉高興得走起路來一顛一顛的,頻率比平時快多了,如同腳踩風火輪。
楊局能有今天的成就,足見其人格魅力,特別是不貪功諉過的,又能主持公道,別看看面相像個壞人似的,可是人品官品還是沒得說的,看了看名單,一臉憂愁的說道:“再等等吧,各方意見還不太一致,剛才校方劉校長強烈要求對張雲霄和那個小保安給予適當獎勵,是啊,他們可是拼了命的呀!”
ps晚上6點加更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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