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林雨記事開始,她都是和奶奶在一起。直到林雨上小學時她才知道,原來,奶奶是爸爸的媽媽,她的奶奶有點兒不同,她一直叫奶奶的人,是她媽媽的媽媽,簡單來說,林雨一直稱為奶奶的人其實是她的外婆。
小時候,奶奶會做親切地叫她小雨點兒,會溫柔的摸摸她的頭,給她梳好看的辮子,紮好看的頭花。
小時候,奶奶會做她最愛吃的湯圓,會在端午節給她煮艾草水洗澡,還會給她扇扇子,蓋被子。
而對媽媽,林雨僅存的記憶,就是每年過年的那套紅色的新衣服,有時是紅色的毛衣,有時是紅色的外套。
直到小學入學前,林雨才真正看清楚自己爸爸的模樣。那是一張白淨而鋒利的臉,不苟言笑,卻很溫柔。從此以後,關於奶奶的記憶,也只會出現在過年的時候。
林雨的爸爸,年輕的時候是一名軍人。由於國家的需要,爸爸和媽媽到了另外一座城市,所以將林雨留在了林雨外婆家。
爸爸在林雨5歲半的時候復原,於是夫妻倆,回到了c市。夫妻倆回到c市第一件事自然就是將林雨接回自己的身邊。
可從那個時候開始,林雨的記憶,卻並沒有童年那樣,甜蜜美好。
林雨的爸爸復原後,進了c市一家工廠,由於技術過硬,很快他便升職到了組長職位。可是,平步青雲卻沒有如期而至。爸爸是一位正直的軍人,不論到哪兒都是。送禮,請客,打牌,討好,爸爸從來不做。可是,你不得不相信,這世上總有人會因此過上更好的生活。
爸爸的意志一天比一天消沉,爸爸的酒量一天比一天多,媽媽的抱怨一天比一天難聽,媽媽的情緒一天比一天暴躁。
於是口角變成了吵架,吵架變成了摔碗,摔碗變成了動手,動手變成了一本紅色的離婚證。
爸爸離開家的時候,帶走了家裡所有的積蓄。林雨已經記不清,自己在多少個夜晚,被媽媽的哭泣聲吵醒。她也記不清,那時候的媽媽是如何將她帶大。
林雨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女孩。生活中,她是助人為樂的小甜心,同學們都喜歡她。學習中,她是拼命三郎,她常說,努力能帶給自己最好的禮物。可是,林雨,也總有一點兒,小缺點,那就是,她總離男孩遠遠的,這可傷了不少少男的心。
直到,高三的某一天,媽媽在大街上昏倒被人送到醫院。林雨才想起,原來媽媽也不是超人,她只是一個母親,一個女人。那個時候,奶奶已經離開她們兩年了。
媽媽的病確證了,是子宮癌,可幸運的時,是早期。媽媽將存摺給林雨。告訴她取錢的方法告訴她密碼。她相信,自己的女兒值得依靠。
可是,如果她不在了,女兒又能依靠誰?
所以,林雨的媽媽偷偷地跑出了醫院,來到了林雨爸爸的老家。爸爸在老家,媽媽一直都知道。兩人徹夜長談後,一起回到了醫院。
那一年,爸爸和媽媽復婚了。那一年,林雨考上了一本線。那一年,林雨放棄了志願報考。那一年,媽媽健康出院。真是精彩的一年。
後來,爸爸承擔起了這個家,遲來10年的承擔。林雨在爸爸的要求下回到了學校,可是她一門心思想要賺錢。
沙拉店,肯德基,麥當勞,超市,所有能做的她都做了,可是,錢總是不夠用。她都忘記了,上個月15號,是媽媽複查的日子。
日子過得如流水一般,流暢,平靜。
直到媽媽再次住院,直到她去ktv工作,直到她遇見了一個名叫李贏的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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