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說著氣話,仍然難掩心中的喜悅,老宋怕朝樂不夠喝,又想給她續上。
“不用不用!”朝樂忙拒絕,“你們喝就行。”
包工頭抹了把臉上的汗水,“老宋你別瞎折騰了,人家老闆娘什麼茶沒喝過,稀罕你這玩意?”
“我這是正宗……”
“正宗普洱茶,我知道了。”包工頭說著,隨手拿起茶罐,左看右看,“要不是老子不懂茶,現在就把你給揭發了。”
包裝倒是不錯,而且挺熟悉的。
朝樂突然想到,她之前見過這個茶罐,正是送宋佳芝回去的那天。
…
下午,朝樂接到母親的電話。
難得聽一次朝母把朝陽誇贊一遍。
無非是認了親爹不忘舊恩,給他們買了好些東西,雖然很多補品用不到,但一說價格,足夠朝母樂好幾天,也有理由在麻將桌吹噓一番。
“朝陽回家了嗎。”朝樂問道。
“回來了。”朝母說,“你們姐弟兩年紀差不多,按理說應該常聯系……”
“讓他不要走,我去找他。”
語速飛快,讓朝母措手不及,旁邊的朝陽懶洋洋問:“我姐說什麼了?”
“她讓你不要走,她來找我。”
“她總算有點醒悟了。”
“什麼醒悟?”
朝陽沒繼續說下去,看著手腕上的金項鏈,陷入沉思。
老實說,他不喜歡任何首飾,更別說金子做的了。
是王富貴非要把金項鏈掛在兒子脖子上,說是喜氣,他這些年發財全靠運氣,多虧他及時把名字改成富貴,才發了一波又一波橫財。
他還建議朝陽把名字改了,王陽也不行,太俗,不如叫王富財。
朝陽當然不肯,項鏈也不願戴,他爹是個狠人,威脅他不戴就別想拿錢,他才勉強收了項鏈,為了避人眼目,只好戴在手腕上。
而後,他回老家探親,俗稱衣錦還鄉。
他到底是個平凡人,沒有超高的智商,也沒有能力,最後還得拼老爹,做了他最討厭的富二代。
朝陽守在門口,陪他一起守著的是家裡養的鵝,村子裡鵝是爸爸,看門比狗還管用,看誰不服,揪著誰褲腳死咬不放。
他老遠就看見那輛雪白的小寶馬。
他想,還是他的超跑拉風,沖哪個小姑娘招手,不都得春心蕩漾。
鞋子落在朝陽眼前的時候,他依然在幻想。
鵝先叫起來。
他抬頭,看見朝樂冷冰冰的面孔後,唇角揚起的笑也被浸沒了,“樂樂。”
叫得十分聲音,不如“姐”順溜。
“不解釋下嗎。”
朝陽知道她指的是什麼,身子不自覺靠著牆,像是能給些底氣似的,目光飄散,嗓音更是懶散,明知故問:“解釋什麼。”
“他今天給了我離婚協議,字已經簽好了。”
朝陽微怔後,不知是驚是喜,“真的?那我們……”一頓,“我現在是王陽了,我不需要再低眉順眼,如果村子這邊議論我們的關系,我們可以移民,我親爹可以給我們很多,他也很喜歡你……”
我更喜歡你。
啪——
巴掌聲在寂靜的鄉野突兀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