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星覺得離開秘境的時候可以上報給聯盟。
自己沒有這個實力開採,國家卻不一樣。
以聯盟的實力,還有與水君的良好關係自然可以開採這片礦脈。
這片海域的精靈,也能夠得到很好的安置,甚至是提供更好的生存環境,畢竟這個秘境的主人可是水君,聯盟不可能去惹怒它。
最重要的是根據訓練家手冊上的權利,應星能夠得到利潤的2成分紅。
在聯盟成立之初,是沒有這個分成利益的,訓練家上報各空間內的資源採集點,只會得到少量的獎勵。
這就導致了那時的訓練家全都把訊息賣給了各大世家財團,聯盟損失慘重。
各大世家佔著資源,軍閥割據,國家動亂過很長一段時間。
後來國家統一提高訓練家的待遇和權利,把這一條款加入訓練家權益後,這才讓訓練家紛紛把探索到的資源點資訊賣給聯盟。
雖然透過黑市賣給其他財團的訓練家還有,不過這種情況已經不多了,畢竟聯盟在嚴查這種事,而且聯盟給的利益分成也不會比其他財團差多少。
美滋滋的收拾好草之寶石,看著這些發著微光,比祖母綠翡翠還美麗的綠寶石,應星的雙眼都閃著金錢的光芒。
當然,為了能夠獲得最大利益,應星還是要把自己能夠得到的都先挖出來再說。
可惜的是,僅憑實力低下的鯉魚王,只能採集一些裸露在外的罷了。
最終再次花了一整天時間也只是再次挖到了三枚草之寶石。
加上昨天的17塊,合計20塊,市場價合計超過200萬。
僅花費1萬門票,換來超過200萬的草之寶石,以及從呆河馬那得到的幾顆月光菇和卷卷耳學會新的戰鬥技巧。
還有聯盟如果確認了這確實是草之寶石礦脈的話,還能得到長遠的部分收益。
應星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做夢。
難怪在異次元空間內,訓練家死傷無數,卻仍然有連綿不絕的訓練家前赴後繼的前往探索。
這讓應星想起了一句話:
資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
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
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被絞死!
算了算了,強行剋制住自己的貪念,兩天來鯉魚王的動作已經引得其他部分精靈不滿了。
繼續下去得不償失。
為了報答鯉魚王,不,錦鯉王的幫助,應星把揹包裡剩餘的所有食物和能量方塊都送給了它,然後才與它依依惜別。
畢竟自己就要離開了,這些外面都可以買到,而下次再來這裡真不知道要什麼時候。
唯一可惜的是,迷霧之境根本沒探索幾個地方,許多景色都沒看到。
離開迷霧之境,回到了青海市,應星覺得有種不真實的感覺。
誰能想到自己是為了避災出來旅個遊,結果還能有奇遇,發了一筆財。
拿出手機檢視了一下這三天來的資訊。
因為進去迷霧之境之前就與父母說過了,所以父母沒有訊息。
最多的訊息是林昊發來的,主要就是應星又出去浪了,結果他還在上課,各種騷擾抱怨的聲音。
還有比較重要的資訊就是洛鴻陽發來的,他告訴應星事情已經完美解決,回去的時候記得去找一下他。
班主任也發了資訊過來詢問了一下近況。
花時間,給洛鴻陽會長,封老師,還有父母分別打了個電話報了一下平安以及回去的時間後,就收起了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