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闖的話說的很明白,錢現在在我這,你得聽我的,而我還得聽我兄弟的,所以,這錢別說能不能對半分了,就算是分給你老莫多少,也得看我和我的兄弟怎麼商量的。
而且,老莫也知道,一旦東子回來,那他一定不止是找自己的麻煩,也會找大闖的麻煩的。
更何況,東子的手上還有槍。
那一袋子錢,顯然也是個燙手的山芋,也正如大闖說的,即便是他說那錢他沒收,空口無憑,東子也不會相信的。
更何況,警察來做筆錄的時候,也告訴過老莫,中槍的一男一女,也就是三豹子和薛老財的老婆已經雙雙斃命了,也就是說,東子的身上已經背上了命案,那他絕對不會在乎再對自己補刀,哪怕是再去對大闖下手的。
所以,其實這錢,不管大闖收下多少,也不過分。
老莫考慮了一下,心一橫,咬了咬牙,對大闖說:“我只要二十萬,多一分我都不再要了。”
他能做出這樣的決定,也是基於他的考慮,眼下,也只能一下子做出更大的讓步,才有可能儘量的要回一些錢來,而憑著他對大闖的印象,這錢大闖也多半會給自己的。
果然,在老莫說出這句話之後,大闖只是略思考了一下,就決定,把這錢給老莫了。
老莫不愧是商人,關鍵的時刻,能夠在快速的情況下做出取捨。他也深知,就算是要到了二十萬,也比一分錢都沒有要強的多。
但最後,大闖不但讓小慶給老莫的賬戶上打了二十萬,還給了他五萬的現金,也算是還了老莫當初的人情,雖然這錢給的還是少了,可老莫知道,如果這錢換做是別人的話,就算是一分錢都不給他,他也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小果兒聯絡上了大闖,並告訴他,去皇朝籤合同,然後帶隊去東郊的民順路。
民順路前幾年屬於舊改造老城區,但由於用地、水、電等多方面的問題,與當地,部門與部門之間存在著籌資難、落實難等一系列的問題,加之投入的改造資金不足。而當地又多是平房區、棚戶區,整個的環境急需改造,所以造成實際運作起來很難。
因此,改造工程就一直擱淺,而韋光當時也是從渠道知道了內幕的訊息,才會賣這個順水人情給大闖的。
其實,韋光知道的事情,作為實力和人脈都不遜於他的鄧謙,又怎麼會不知情呢。
韋光沒有料到鄧謙買下這塊地皮,並不是要和談,而是要在這裡建綠化公司。
而這裡最大的便利條件,恰恰就是其它的專案都不看好的地方,綠化公司要的就是接水方便,場地出入通暢,而作為鬧市商鋪所需要具備的一系列條件,卻都不需要。
這也正是鄧謙的過人之處,想人之所不能想,及人所不能及。饒是韋光這種智商高的大佬級人物,在這次的事情上,也沒有算得過鄧謙。
但是,俗話說得好,強龍不壓地頭蛇。
無疑,這次帶隊過江的人是大闖。
大闖知道這次要在韋光的地盤上混口飯吃,那拜山頭就是必須的。更何況,他們以前還算認識,而且,韋光也算幫過他,所以,這也算是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