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自己的心裡在想什麼,只是覺得腦袋木木的,裡面一片混沌。
機械的彎起手指,我將鞋墊整個掀了起來,那後來縫合上去的線被我粗暴的拉開,露出了下面的鞋底...
被掏出了一個洞的鞋底...
在鞋底的破洞中,端端正正的放著一小包塑膠袋包裹著的東西。
那是一包土黃色的,粉末狀的物體。
雖然我心中已經早有了預料,可當我看到那包東西的時候,我的心還是陡地一震,就像有一隻大手握在上面,狠狠的捏了一下似得,一陣一陣的疼。
我捏著那包粉末,眼睛直勾勾的發呆。
李主任走到我的身邊,緊緊的皺著眉,一把將我手上的粉末奪了過去。
她直直的盯著我的雙眼,說:“你是從最好的警校出來的,我相信你不會不認識這是什麼吧...”
我茫然的點了點頭,是啊,我怎麼會不認識...
在剛入學的時候,學校的一個老教授就給我們上了一堂專業課,教我們怎麼分辨這些。
我現在情願自己沒上過那堂課,這樣我還可以繼續欺騙自己...
那包黃色的粉末,是毒品!
如果用行話來講,這東西叫土料子,也有人叫它黃皮。這玩意兒其實就是土製的海洛因,他是海洛因的一種,在化學成分上來講沒有任何分別,只不過因為製作方法的原因,它做不出海洛因那種純白如雪的顏色。
它跟海洛因唯一的區別,就是海洛因可以注射,也可以燙戲,但是土料子不溶於水,所以只能燙吸,這也讓它的危害比海洛因稍小。
“你知不知道,你差點把這玩意兒帶進院裡面!”李主任的看著我,眼神裡充滿了憤怒與擔心,她大喊道:“你知不知道,如果你攜帶這東西被發現了,你他媽會有什麼下場!”
李主任的聲音就在我耳邊響起,但我聽起來卻好像離我很遠...
我腦袋現在整個都是混沌的,我怎麼也不敢相信白映秋讓我帶的東西竟然是這玩意兒!現在是夏天,可是我卻感到刺骨的冷,好像骨縫裡面夾著冰塊,寒意一波一波的襲來,讓我忍不住渾身發抖。
我怎麼可能不知道,帶著玩意兒被發現會有什麼後果,我是再清楚不過了。
整個《刑法》我倒背如流,無論哪一條我都熟的不能再熟,甚至對於相關司法解釋我都可以全部記住。
這一包東西袋大概在十克左右,根據刑法第347條規定,運輸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的,會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開庭的話,我還可以做不知情的辯護,最後判決下來大概也就判兩三年,說不準還可以緩刑。
聽起來不是很重是不是?
但是我他媽現在是公務員!
只要我一旦涉及到刑事案件裡面,我就會被立刻開除公職與黨籍,而且永不錄用!
是永不錄用!
換句話說,只要我被發現,那我就永遠的跟這身警服說再見了,我的理想,我的前途就全部都成為了泡影,我人生之前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也全部變成了無用功!
我這一輩子,就毀了!
那樣一來,我跟死了有什麼區別!
而這一切的起源,竟然是白映秋!
我深深愛著的,對其深信不疑,甚至還在等她出獄可以跟她相伴一生的白映秋!
艹!
事到如今,我再欺騙自己說她毫不知情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她不可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