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不是可以這樣說,你根本就沒有看清楚嫌疑人的長相,僅憑事後我當事人被警方擊傷,就判斷嫌疑人是我的當事人?”
控方律師聽到這裡,立刻舉手喊道。
“我抗議!”
法官一錘定音。
“抗議無效!”
張大律師喜上眉梢,雙手一攤。
“好,我沒問題了!”
說完,他就回到了座位上。
張大律師問了好幾個不相干的問題,看樣子是準備為亮出殺手鐧做鋪墊了。
驃叔又低頭跟控方律師嘀嘀咕咕,又不斷看腕上的手錶。
“陳家駒怎麼還沒到?”
他轉頭朝葉羽努努嘴,示意準備上庭。
“有請下一位證人!”
葉羽衝著坐在控方律師身邊的驃叔和控方律師點了點頭後,站起身來走向證人席。
在經過一番宣誓之後,他坐下開始講述自己的證供。
“當天,我乘坐汽車去沙田第七警署上班,聽到了山上陸續傳來槍聲和汽車撞擊物體的轟鳴聲。”
“於是,我就下車握緊手槍,準備去看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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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約有兩分鐘,我看見山腳下的公路上被兩輛集裝箱大貨車攔截住,準備繞過去。”
“誰知道有四人從山上衝下來,其中一人舉著手槍對我連續射擊,警告我別擋著他們的去路。”
“這批人是三名槍手護衛一人,我就站在一旁等他們靠近手槍的有效射程,連續開槍將三名槍手擊斃,將朱濤擊傷。”
“過了五分鐘,陳家駒警官從山上追了下來,向我闡述山上的情況,接著就有其他警員陸續到來,一起處理現場的工作。”
“我這才透過陳家駒警官口中得知,躺在地上的人是毒梟朱濤,其他三人是他的手下,陳警官親自開車從山上追下來,這才將其抓捕歸案。”
等葉羽做完證詞陳述,控方律師表示感謝,就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辯方的張大律師站起來,走到他面前,眼睛死死盯著葉羽。
“葉先生,你剛才說你從車上下來,請問當時幾點鐘?”
“五點多鐘!”
“五點多少分?請具體一點。”
“五點十五左右。”
“我就當你是五點二十,你知不知道現在港島的太陽是在五點四十二分從地平線升起來的?”
“嗯?這有什麼問題嗎?”
“你知不知道有一句文藝術語叫黎明前的黑暗?”
“知道!”
“那請你說一下,這是什麼意思。”
“就是太陽在升起前,黑夜裡最黑暗的一段時間。”
“謝謝你,葉先生,請問在這種惡劣的光線之下,你隨意開槍射擊,擊傷無辜路人——即我的當事人,請問你的《港島警察條例》是怎麼學的?我要投訴你濫用槍械,並追究你所在警署上司的管理問題。”
“等一下,那時候的天空已經亮起來了,我能夠清晰地看到他們的射擊動作,為什麼不能開槍射擊,防止更多無辜市民遭受傷害?”
葉羽聽到這裡,差一點被張大律師帶到溝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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