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苑,404宿舍,蘇燦的小寢室中。
除了程洪亮外,此時還有一名男生也在。
他叫金澤旭,上身穿著巴寶莉的t恤,戴著墨鏡,頭髮鋥亮,看上去有點騷包。
“我去,aj穿起來也就這樣,竟然還磨腳,疼死我了!”
金澤旭一屁股坐在凳子上,脫掉右腳上的紅色aj,抬起腳看了看,腳後跟都發紅了。
程洪亮伸頭瞅了一眼,驚訝道:“金哥,你這磨得不輕,看樣子要起血泡!”
兩人之前就已經互相介紹過了,所以程洪亮也知道金澤旭的名字,不過他並不知道兩人誰年齡大。
但大學生,面對比自己有錢的同學,心中自然而然的覺得自己處於弱勢,主動叫‘金哥’也很正常。
“應該是要起泡!”
金澤旭摸了摸腳後跟,疼得嘴角咧了咧,罵道:“早知道不買aj了,花這麼多錢還受罪。”
他今天走了很多路,雖然覺得腳上有點不舒服,但走的時候也能忍,現在一坐下來,就覺得有些難受了。
聽到對方抱怨的話,程洪亮乾笑一聲。
他目光羨慕的看了一眼地上的紅色aj,忍不住問道:“金哥,這雙鞋不便宜吧?”
程洪亮的家庭條件也就一般,一般買個鞋頂多兩三百,aj他也聽過,但從未買過。
“不算貴,也就2000多點!”
這個年齡段的學生,肯定都有點虛榮心的,金澤旭雖然謙虛的擺了擺手,但嘴角卻是微微翹起。
聽到2000多的價格,程洪亮面色微變,心中暗自咂舌。
花這麼多錢買雙鞋,真是有錢人。
金澤旭將他的神色變化看在眼裡,心中暗爽,他又揪了下自己的t恤,灑脫道:“我這件t恤都差不多可以買三雙這鞋了,早知道aj磨腳我就買雙好點的了。”
金澤旭這個逼裝的顯然是很成功的!
“這麼貴?”
程洪亮頓時瞪大眼睛,看著金澤旭身上的巴寶莉t恤,震驚的說不出話來。
一件衣服比他父母一個月的工資還要多,就是給他穿,他心裡都不得勁,生怕弄髒了。
這下子,程洪亮看向金澤旭的目光更加複雜了,心中已經給對方貼上了‘富家公子’的標籤,以後四年肯定要小心相處,儘量不與對方起衝突。
“嗨,我這還不算什麼!”
金澤旭面帶得意,內心虛榮感爆棚,他將腿放在書桌上,抬頭對程洪亮科普道:“咱們學校新生中,有一個戴著百達翡麗手錶,卡地亞手鐲的男生,加起來得60萬,那才叫有錢!”
他也是中午吃完飯,和幾個之前在新生群裡聊得很開心的女生見面,聽她們聊天才知道的,而且還看過照片。
畢竟,大學生每個人至少都有三四個群。
但凡一個人知道點八卦,那三分鐘後,舍友肯定全知道,五分鐘後,全班都知道,半個小時後,全系都知道了。
用不了一天,全校肯定就傳遍了。
蘇燦的照片就是一個好奇的女生髮到新生群裡,想問問有沒有人認識的,而且還有人懸賞尋找。
雖然現實中很多女生都很含蓄,但一到網上,那就暴露本性了,騷話不斷,葷段子百出,完全就是個女色狼。
“什麼,60萬?”
聽到這話,程洪亮一下子站起來,呼吸都急促了,感覺價值觀受到很大的衝擊。
他爸媽辛苦一輩子,也就在小縣城有套房子值點錢,存款肯定沒有60萬。
有錢人的想法他是真不懂,戴這麼貴的東西,就不怕遇到搶劫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