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他犯下了如此惡劣的犯罪,但是他因為是精神病,同時家裡小有資產。
他甚至都沒有在,某東歐高福利國家的監獄裡面,度過太長的時間就直接被保釋了出來。
不過考慮到某東歐高福利國家的監獄,裡面舒適的生活環境,還有周六週末非嚴重犯罪)可以回家的政策,就算是他待在監獄裡面,估計也不太像是遭受懲罰的樣子,尤其是他家裡小有資產。
只要稍加運作,把他轉到一個環境比較好的監獄裡,就能夠享受到超過這個世界90普通人的生活條件。
每天有吃有喝,有放鬆時間還能夠看書打遊戲,甚至能夠上網與外界聯絡,除了週一至週五被限制在監獄裡面,週六和週日甚至可以回到家中,不過要向當地的警察局報備。
這種生活條件也算是坐牢嗎?
畢竟對於一個最高刑罰期限只有21年的國家來說,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把他們暫時的監禁在監獄裡面也許已經算是一種極大的懲罰了。
也許吧,不過這種做法顯然是會讓受害者的家屬們感覺到十分的不滿,畢竟這些人犯下了十分惡劣的罪行,但是卻只有接受相對於他們罪行來說十分微小的懲罰。
甚至可以說對很多人而言,這種監禁的日子根本就談不上懲罰。
畢竟監禁他們的牢房雖然不是很大,但是裡面的各種傢俱一應俱全,而且他們的牢房還是單人房,有單獨的衛生間。
他們的牢房甚至有浴室,空調,暖氣,桌子,他們還能夠申請加裝電腦,牆上還掛著一個畫素非常高的液晶顯示屏。
而且除了一組衣櫃這種正常房間裡面會有的東西,更過分的是他們甚至還有冰箱。
他們的牢房不僅採光好,而且窗還十分的通風,可以開啟到很大的角度。以一個正常人的體型可以輕鬆從窗戶逃離出去,甚至連一個鐵欄杆都沒有安裝。
而且牢房內也沒有任何的攝像頭,監獄裡的獄警與其說是來監禁他們的人,不如說是監獄裡面的服務員或者是罪犯的朋友。
沒有錯,這個罪行累累,心理變態的精神病犯所被關押的監獄,就是整個某東歐高福利國家最豪華的監獄。
同時這個豪華的監獄也是一個,罪犯比警察少的地方。
這個豪華而舒適的監獄,有著250名左右的罪犯,但是卻有350名左右的服務人員。
而這位變態的罪犯甚至就連這樣的監獄都不想多待,剛剛進入這個豪華的監獄沒有多久,他就因為精神疾病方面的原因被保釋出來了,進入了一個私人的精神病院裡。
現在這個精神病院,是這個罪犯家裡所運作的結果,是一個他們有經濟投資的私人精神病院。而且他很快就透過這個私人精神病院的各種運作,又重新的獲得了自由。
最終這位心理變態,罪行累累的罪犯,除了每週要注射的化學閹割藥劑的懲罰之外,沒有其他任何的懲罰。
而這個每週要注射的化學閹割藥劑,罪犯在半年之前提起申訴,希望能夠取消化學閹割的懲罰,他已經好好的改過自新了。
結果很順利,取消化學閹割懲罰的申訴,法院順利的透過了他的訴求。
然後在幾個月之後,這位心理變態的罪犯就再一次恢復了他扭曲的生理慾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