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倫侯爵統治的清流城距離羅德的領地並不遠。
羅德從小鎮出發,坐上一艘領地裡的商船,只花了半個小時就到達了清流城。
小鎮的碼頭已經修好了一期,現在有不少商人透過船隻將南方的糧食運到小鎮來販賣。
羅德這次參加宴會,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將領地上出產的瓷器和白紙的名聲打出去。
他準備先將這兩件東西在貴族中販賣,把這些傻有錢的貴族當韭菜割。
商船緩緩地駛入了清流城的碼頭。
羅德從商船上走了下來。
為了參加這次宴會,他還精心打扮了一番,身上穿的是黑色綿羊的毛織成的衣服,用金線繡上花紋作為裝飾,在胸口的位置繡著羅德的族徽,一隻騰雲駕霧的金龍。
諾德人大多都喜歡黑色,這可能和巨龍的顏色有關。
靴子是用劍齒虎的皮毛縫製而成,既能彰顯尊貴和財富,還能展現力量。
羅德整理了一下他被吹亂的狼皮披風,回頭看了眼旁邊的“灰火”雷蒙。
巴隆他們讓他帶著雷蒙充當護衛,說是帶著這樣一個出名的人當護衛,會比較有面子。
會不會有面子,羅德不知道,反正關注度和回頭率還是很高。
有這樣一個渾身都是傷痕的壯漢跟在身邊,周圍的人都忍不住會多看他們幾眼。
在這個世界,傷疤真的算得上是一個男人的榮耀記號,像雷蒙這樣臉上都佈滿傷疤,左眼還被箭矢射穿,卻還是能夠活著的人,就算不認識他,也會在心裡把他當做真正的勇士。
雖然這裡離羅德的領地不遠,但他還是帶了十名裝備精良、訓練有素計程車兵,畢竟別的貴族領主大多是遠道而來,所以會帶上很多士兵,而如果羅德不帶上一些,還是感覺有些不合群。
羅德也不怕別人會嘲笑他,反正這次他至少帶了幾十雙白手套,省著點用應該還是夠的吧。
碼頭上一群專門迎接參加宴會的官員看到了帶著士兵的羅德從船上下來,紛紛走上前去,他們盯著羅德胸口的族徽,試圖想起這是哪個家族的貴族。
我還這麼不出名嗎?
羅德有些無奈地想到,就連隔壁領地的貴族手下的官員都不清楚他的族徽長什麼樣。
“請問大人您是來參加侯爵大人舉辦的宴會的嗎?”其中一個看起來就十分精明的官員開口問道。
“是的。”羅德點了點頭“我是河對岸河望平原以及亂石山脈的領主。”
“我們聽說過您,最近在城裡經常會聽到有人在討論您,很多從您領地回來的人都說您那裡有非常多的工作可以做,待遇和收入也很高,紛紛介紹朋友去您那裡。怪我們眼拙,沒有第一時間認出您來。”那個官員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沒事。”羅德感覺自己有必要多刷一些存在感了。
他決定等他回去以後在小鎮裡多掛上幾面印有族徽的旗幟,以後出口的商品都要印上他的族徽作為商標,透過這些方式讓更多的人能夠知道他的族徽長什麼樣,這件事情還是比較的重要。
“我帶您進先去城堡休息吧,宴會晚上才開始,如果您有興趣,我待會也能陪您在城裡轉轉。”長得很精明的官員又說道。
羅德點了點頭,雖然他來過清流城很多次,對這裡非常熟悉,但他想看看如果帶這個官員去奴隸交易市場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
也不知道那個奴隸交易市場會不會又重新開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