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暖心中,自然想到了“不久前”才“發生過”的事情――是“他”記憶中,一件比較印象深刻的事情:兩名中國留學生,在美國對同宿的某同學施暴,用菸頭燙乳的頭,用打火機燒頭髮,逼之趴在地上,吃沙子,還有剃之頭髮,逼吃頭髮,折磨長達五個多小時。而後,這兩個放在國內,頂多“批評教育”的學生,就被判處了終身監禁!後,其父母前去,“疏通關係”行賄法官,也進去了。
而暖暖,一下想到這一個事例的緣由,便是因為任紅梅說的“社會影響”,以及前面,說的“首先”“其次”“再次”的三個依據:
首先,是要考慮到社會影響,要維護社會的整體道德水平,朝著積極的方向發展;
其次,要判定犯罪分子是主觀、有意的犯罪,還是一種無意識的行為;
再次,才是考慮證據。
無疑,她記憶中,這一次“中國留學生施暴”事件,其判決的第一考慮,便是和任紅梅說的一樣的,是社會影響――若是依照律法,她們的行為,無疑並不足以終身監禁,甚至於頂多就是刑拘十幾天、一個月的事兒。
可,其行為,卻“社會影響極度惡劣”……故而,為維護社會的整體道德水平,朝著積極的方向發展,對於這“施暴者”的判決,就變成了終身監禁!這一個事例,並非虛擬,而是真實發生!
所以,暖暖聽懂了任紅梅話中的意思。
正想著……
媽媽便伸手,撫摩了一下她的頭髮,聲音輕柔、細膩的,給她講道:“暖暖,你知道剛才你任姐姐說的,那三個依據,是怎麼來的嗎?”這個,暖暖自然是不知道的,便搖搖頭,甜聲問媽媽:“怎麼來的?”
“那……”蘇倚笑一下,問她:“暖暖你知道,法律是什麼嗎?”
“法律……應該是維護公平、公正、理性的吧?”這個問題,暖暖有些不太懂,亦不知道如何回答,她想了一下,也只能說出這一個“貌似正確”的答案――但是顯然,這個答案,並不能說是正確的!
“呵呵……這個說的,可不對!”蘇倚解釋道:“法律不是為了維護公平、公正和理性,更不是為了什麼正義!法律的本質,是器――我們人,有一些共同存在的基礎,這個基礎,亦是社會存在,人類能夠叢集、更大的叢集,形成現如今的國家的一個基礎……而由這個基礎,提煉出來的,以之維護社會的穩定,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團結的東西,就是器,就是法律。若是用老子的話說,便是‘制大道以為器’。簡單的、通俗易懂的說法,法律就是維護統治、穩定的工具!”
法律就是維護統治、穩定的工具!蘇倚一句話,就揭示了“法律”的本質,而暖暖的心中,亦一下子,響起了一個類似的聲音:“法律是一個階級統治另一個階級的工具,是階級意志的體現!依法治國,必須是在黨領導下的依法治國!”
這一句話,無疑正確,絕對正確――可一直到“他”成了暖暖,一直到此時此刻,聽媽媽給她講,什麼是“法律”後,她才認同了這句話。
法律,本就是置於某一個目的之下的。
而不能本末倒置!
所謂的“法律至上”卻不過是一種“扯淡”的“中二”,就如一些為了辯而辯的法律問題:如一汽車司機,拉了十個人,高速行駛。一側懸崖一側高山,前面則是有倆玩耍的小孩子,而汽車的剎車……嗯,它是失靈的。
這時候,問題來了――司機是應該碾過去呢?還是把車開懸崖底下呢?是為了一車人而撞死倆孩子,還是為倆孩子,把自己以及一車人都拉到閻王爺那裡報道?而如果是撞死了倆孩子,那又該如何判決。
總之,問題是“蛋疼”的。
而研究這樣的問題,實質上,卻已經違背了“法律”本身存在的意義!蘇倚見暖暖在想,便暫時的,停了一下,給她留了一會兒時間。之後,才繼續說道:“所以,判決的問題,其實就是一個是什麼、為什麼、怎麼辦的問題!”
蘇倚道:“要判一件事情、一個案子的對錯,首先我們應該明白,我們判斷的依據是什麼。是為了社會的安定、團結,是為了社會道德的積極化,還是為了讓這個社會變爛……而這個依據,又是如何出現的。這就是是什麼!”
“然後,我們要明白,這一依據,為的是什麼――這就是一個為什麼的問題。只有想明白了這兩點,然後才能提出怎麼辦!就拿剛才,發生的這件事來說。首先,我們應該明白一點,法律的存在,是什麼!”
“是維護社會穩定、團結的工具,是大多數的人的意志的一種體現……”暖暖回答。
“正是,那麼再來看下一個問題,為什麼!”
“為維護人類的叢集。因為我們,是社會性的,人類個體的力量,太過於弱小,而只有整合群落,才會有力量,才更加適宜我們的生存……”暖暖的眸子,亮晶晶的,看媽媽,問:“媽媽,我說的對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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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對……”蘇倚點頭,問:“那,最後一個問題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