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了包間,林棲自顧自地靠在沙發上假眠。
當雲柒想開口的時候,林棲打斷道:“知道你剛剛看到的男人是什麼人嗎?”
“......”
“強女干犯。”
雲柒動了動唇。
林棲繼續道:“知道酒吧那調酒師是什麼人嗎?”
“......”雲柒沒開腔。
林棲也不需要回答。
“殺人犯。”林棲像是想到了什麼,突然輕笑一聲,道,“據說還是弒父。”
“......”
“你不用開口解釋什麼。”林棲道,“他們都是剛剛出獄,沒有任何企業敢收他們,親戚看見他們就像一顆噁心的老鼠屎,躲著他們。”
樓下似乎傳來一陣騷動。
林棲睜開眼睛,懶洋洋地起身,朝外面走去。
他剛剛有一句沒有說。
他們申訴求告不止一次,卻沒有任何人相信他們。
打官司永遠是輸的一方。
就連出獄之後都被人指指點點,作為反面教材。
聽起來真諷刺。
下面是幾個穿著警服的警察。
“警察。”那警察出示證件,道,“你就是這裡的老闆?我們剛剛接到報警,在這裡搜出來了七日前失蹤少女張若若屍體,麻煩你跟我們走一趟。”
林棲背對著雲柒,看不清神色,只知道林棲的聲音很平淡。
“好。”
樓下傳來陳虎解釋的聲音,道:“警察先生,你是不是搞錯了,我們老闆才來,對於店裡面發生的事情一概不知。”
然後又是七嘴八舌的聲音:“對啊,你們是不是搞錯了。”
“我們老闆人很好的。”
“對對對。”
那警察掀開眼皮看了一眼陳虎,道:“你是一個月前才放出來的陳虎吧。”
陳虎聲音戛然而止。
那警察將林棲帶走,嘴裡似乎還嘟囔一句,道:“才剛放出來又參與這種活動,真是......”
後面的話陳虎沒聽清了。
真是什麼呢?
是狗改不了吃屎還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