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做得好,可以轉正,繼續幹下去。”荊天宇說。
“兩三年也夠了!”馬菲英說,“具體是要幹什麼呢?”
“現在是調查金海彙。”荊天宇說。
“好。”馬菲英說,“我這邊隨時可以辭職,不過……”
“你放心。”荊天宇說,“我先給你一萬塊定金。”說著荊天宇拿出了一整疊的毛爺爺,交給馬菲英。
“這……這真的是給我的嗎?”馬菲英問。
“當然是給你的。”荊天宇說,“這是定金。”
“謝謝荊老闆!我馬上辭職,什麼時候簽合同?”馬菲英幹勁十足的說。
“合同不著急,你現在只是試用期。”荊天宇說,“這一萬塊就是三個月的試用工資。要是你好好幹活,就可以轉正,到時候再簽合同也不遲。要是你不好好幹活,沒什麼表現的話,那就算了,還是當你臨時工,一個月三千塊錢,沒獎金,社保醫保自己買,幹完三年專案完成了就另找高明。”
“我一定好好幹活爭取早日轉正!”馬菲英說,“只是具體要做什麼?”
“你去找金海彙。”荊天宇說,“就說你願意做假證了,看看他怎麼說。”
“這……”馬菲英有些遲疑。
“你在身上裝一個竊聽器。”荊天宇說,“我會在一邊聽著。”
“好吧。”馬菲英看了看手上的毛爺爺,下定了決心。
金海彙去了申城還沒有回來,現在金海彙的超市裡面冷冷清清的,兩個收銀員百無聊賴的看手機。馬菲英在這裡幹了兩年有餘,已經是熟門熟路,走了進來就上了三樓。保安經理毛罕看到馬菲英,叫了一聲:“呀呵,你小子怎麼回來了?還想要錢?跟你說個明白,沒有。你來多少次都沒有。就算告到聯合國也沒有。”
“不是,我是來服軟的。”馬菲英嘆了口氣說。
“服軟?”毛罕苦笑一聲,“遲了。”
“什麼遲了?”馬菲英問。
“已經沒用了。”毛罕說。
“老闆不是想告那人嗎?”馬菲英問。
“告個鬼!”毛罕說。
“怎麼了?”馬菲英問。
“你問這麼多幹什麼!”毛罕不耐煩的說。
“我家裡實在是困難,不夠錢花。”馬菲英說,“想回來做保安。”
“你不是找到新工作了嗎?”毛罕說。
“看大門,才1500一個月,其他什麼都沒有。我們這兒起碼包吃包住啊。”馬菲英說。
“包吃包住!”毛罕嗤笑一聲,“包吃給的都是超市的過期食品,包住不過是讓你們看守倉庫。”
“可畢竟省錢啊。”馬菲英說,“過期食品怕什麼,那就是個數字罷了,總不可能一過期馬上就壞。”
“你小子也算是看得開,當時為什麼就不肯順著老闆的意思呢。”毛罕說。。
“當時我想著不要冤枉了好人。”馬菲英說。
“還冤枉好人呢,你要是……算了,不說了。”毛罕說,“其實當時你答應了也沒什麼,你看我們老闆,根本就沒去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