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把你隨身帶在身邊,你也絕對不能夠離開旅館的門。”
“好!”
小女孩答應道。
“那麼我該怎麼稱呼你?”
“叫我迷因好了!”
這個女孩連自己的代號都想好了嗎……
“好,迷因小姐,我們先吃飯吧!”
未來的林昊想起這段往事,一定會感覺自己當時是不是瘋了,和一個,小女孩玩這種類似過家家的東西……
但是那個幼小的女孩卻從他身上得到了尊重。
林昊不是沒有去找過政府勢力,也曾經對他們怨聲載道。
不過最後林昊想明白了,就像他對小女孩說的一樣,公平是存在的而且無法毀滅的,所以無論發生什麼都是公平的。
但是法律是看得到極限的,他的極限就是人類整體的意志,在完成事情的時候它可以幫助你,但不要指望它能包辦。
執行是需要代價的。
林昊花了大把大把的時間,瘋狂的研究父母曾經公司的資料,他們肯定是因為知道了什麼,才漸漸把公司賣掉。
最後獲得了許多零散的資訊,就目前來講,林昊還沒有辦法把它們拼成一塊整體。
林昊帶著小女孩隨便吃了點東西,然後一起坐電車,大佬饒城。
饒城離林昊原來住的地方並不遠,不然一個小女孩也沒這麼容易跑來跑去。
一下電車,兩個人就乘坐計程車,趕往了那家網咖。
這是網咖不是網咖,而且還是那種小城市的網咖,沒有一個固定的店面,只有一個招牌。
“二樓網咖?”
這是一張略顯破舊的小樓房,小樓房的一場被一家便利店和麵館佔據著。
小樓的二層,有一塊招牌,招牌上的字本身是貼滿了漂亮的霓虹燈,不過現在那些霓虹燈通通都不發光了。
而想要進入網咖,就只能從麵館隔壁的那條樓梯走上去。
不過在此之前,林昊打算先打探一下訊息。
於是他拉著小女孩在麵館點了兩碗麵,然後伺機和老闆聊天。
“老闆啊!你的樓上的網咖還能用不?我有點事想上會兒網。”
林昊趁老闆端上面的時候問道。
“啊!這個我也不清楚,前些日子好像生意還挺好,不過現在沒人進去了,具體還開不開門,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