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魔之路,真乃路漫漫其修遠兮。
這個人人想成仙的時代,修仙之術大行其道,是以各種修仙書籍,修仙方士,修仙門派真真數不勝數。
修魔?“魔”之一字,幾乎是等同於父母管教淘氣小兒時用來嚇唬人的存在。是以,修魔之人,少之又少,以降魔為己任的方士、門派倒是大有其人。
如此一來,修魔的方法甚少為人知,書籍更是被列為□□不得參閱,錦覓便只能從那些收集來的精怪物志和降魔之法來參透修魔之道。
如此修道,自然是修得不倫不類,歪歪斜斜。她想用魔咒喚來些兔子、老鼠之類的,豈料咒語唸完,手指一揮,倒是開了滿屋子花,引來蝴蝶蜜蜂無數;想用咒語召喚幽冥火,結果卻是屋外豔陽高照,屋內大雨傾盆,諸如此類。
這三天兩頭鬧得家中不得安寧的日子過了好幾年,錦老爺終是忍不住了,常常嘆:“這個小廟怕是容不下這大佛了,早日找個大戶人家嫁了吧!”
嫁?錦覓這美貌一直是看熱鬧的人多,敢提親的一個沒有,再加上她修魔的“威名”已然遠播,連來家中走動的親戚都少了,哪裡還有人敢娶?
錦覓便從不當一回事,繼續潛心“修魔”。
這日,正是乞巧節,又稱“女兒節”。歙縣有個傳統,乞巧節這晚,會在縣城中心舉辦花燈會,城裡的未婚男子會手持一盞花燈,見到心儀女子便把那花燈贈予她,若對方有意,便會將自己親手所繡羅帕回贈,這樣便互通了心意,所以歙縣的婚禮高發期,便是乞巧節後三個月。這項傳統,是別處沒有的,因而每年亦有大量外縣人慕名前來參加花燈會,或來碰運氣,或來看熱鬧。
錦覓這些年來倒是從未與看過這花燈會,一來她爹媽不願她出去招搖,二來她也不識顏色,任它五彩繽紛,她也只能看個亮光罷了,無甚意思。今年卻是一反常態,天色一黑,便換上男裝,貼上兩撇小鬍子,裝作男子模樣,去了花燈會,原因嘛,不為其他,還是為了修魔。
傳聞有一行走江湖的老道,道法高深,更有一魔物在座下幫他拿下妖魔無數,據說這老道最愛看熱鬧,途徑此處聽聞有這麼個熱鬧事,便要留下看看。錦覓哪裡會放過這等機會,趕緊換上衣服湊熱鬧去了。
雖裝成男人,錦覓這小俊俏小哥還是夠引人注意的,花燈會遍佈縣城最大的一條街,她方才走到街口還未深入,便已有無數姑娘害羞帶怯送上羅帕。拒絕吧,人家難受,不拒絕吧,她難受,難不成要她跟人家說,其實她是男扮女裝,到這花燈會來逗你玩兒?
結果老道沒見著一個,倒陷在那脂粉女人堆裡出不來,引來周邊提著花燈卻無人問津的男子們一片白眼。錦覓撫額:我能怎麼辦?我也很無奈呀!
她正滿頭大汗往人堆外面擠,鬍子都擠掉一撇,突然“砰砰”幾聲巨響,空中燃起炫麗的煙花,趁著人群都被吸引了視線,錦覓趕緊溜之大吉。
“想不到,現在這女子竟都如此豪放,真是嘆為觀止,嘆為觀止!”她小狗一般從人堆裡爬出來,整理著亂七八糟的衣服,一邊唸叨一邊逃命似的往前走,一不留神,與人擦撞了下,她急匆匆地道了聲抱歉,那人也不在意,大步流星,頭也不回地走了。
錦覓卻只覺得右手掌心一陣發燙,她趕緊瞧瞧,果然,那沉寂許久的掌中痣正熠熠發光。
這硃砂痣來得甚為蹊蹺,而自她十二歲時夢中接觸那枚羽毛突然發光之後,再無任何動靜,此番突然發作,定有緣故。
錦覓霎時心如擂鼓,趕緊回首望去,那人竟也在回首望她,戴著面具,遮去了半邊臉,只一雙鳳眼狹長,過目難忘,卻也只是匆匆一瞥,轉身消失於熙熙攘攘的人群。
“別走!”錦覓忙喊,朝蒙面人消失的方向奔去,然周圍人來人往,卻已了無那人蹤跡。
不知為何,她胸中大慟,似有人生生將她的心挖空一般,痛得她涕淚橫流,閉上眼,一雙鳳眸便出現在她腦中,冰冷的,痴纏的,愛戀的,怨恨的,憤怒的,心痛的,各種情緒在那雙眸子裡糾纏,彷佛她已與那鳳眸的主人相識千年。最後,一樹流光熠熠的鳳凰花,一個挺拔男子,一個小小女孩,如劃一般呈現在她眼前,這回她看得清楚無二,那女孩,便是她自己。
“你可以喚我……鳳凰。”
鳳凰!他便是鳳凰!那個曾經贈她鳳凰花,救她於危難中的鳳凰!
她倏地睜開眼,不知哪裡來的力氣,生生從摩肩接踵的人群裡撥開條路,一路奔向那河畔青石橋,毫不猶豫地爬上去,在一眾驚呼中縱身一跳!
“不好啦!有人跳河自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