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人對自己的老婆拳打腳踢的,很多人都罵是人渣,可是罵過了也就罵過了,對打人的沒有在造成任何影響。
接下來該打繼續打,誰也管不了。
打老婆孩子天經地義。
這是很多家暴男人的想法,也是時下很多人的想法。
人家打老婆孩子,作為鄰居路人,阻攔一下就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其他的,都是人家的家事,外人不好管不好插手嘛。
時下還沒有反家暴法,也沒有反對家暴,家暴就要離婚的女性保護思想,更沒有找公安的覺悟。
對這種家事,公安也沒法管不是。
在這樣的形式狀態下,還沒有人對這種現象和問題給予關注,新聞報道就更少了。
蘇梨卻報道了。
以餘姐的悽慘時間為切入點,將這件事報道了,與此同時,還引入了很多調查資料。
那些資料讓人觸目驚心。
經過資料統計,帝都各區針對各年齡、職位階段,40以上的女性,都承認遭受過家庭暴力,只是程度不一而已。
40中,其中四分一也就是10,只是被偶爾打過。
“一年也就一兩次,吵架的時候就是被打巴掌或者被打一下頭,推推搡搡,不會造成太多傷痕。”
其中四分之二也就是20,那情況就嚴重一點。
“一年內會被打幾次十幾次,有時也會受傷,只是不是日日捱打,打得也不會太嚴重。”
而身下的百分之十也就是10,情況就是餘姐這樣的了。
捱打已經是家常便飯,只要老公在家,只要不順心隨手就能打,只是看打得重不重而已。
“…被打斷腿或者手腳受傷,並不算稀奇事。”
這一類人就是餘姐配偶這樣的型別。
問卷調查不止針對女性,還針對男性。
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男性,承認打過自己的配偶。
承認的這部分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都不認為自己打老婆有什麼錯。
還是那句話,打老婆孩子天經地義嘛。
他們打老婆孩子天經地義,那女性捱打受苦也是天經地義嗎?
蘇梨在報道中,將這個問題透過餘姐的事點了出來,或者說問了出來。
餘姐小産大出血,再加小腿也骨折斷了,好不容易救回來,卻失血過多,心灰俱滅,雖然人看似還活著,實則已經是行屍走肉了。
“…我護著孩子護到現在,我就想平安將她生下來,結果…”
“不過沒生下來也好,沒生下來她就不用跟著我受苦了……”
餘姐好似不知道痛一樣,麻木著,在大家都哼哼的病房中,傷得最重的她,卻木著一張臉,如同沒有痛覺一般。
照料餘姐的護士,眼睛都是紅的,因為氣憤,因為心疼,因為無奈。
餘姐家就在這附近,已經不是第一次來了,從很早以前開始就是醫院的常客。
餘姐身上的大大小小的傷口,她都看到過,說慘不忍睹也不為過。
除了小産斷腿,她身上還有青青紫紫的傷口,挫擦傷、撕裂創不斷,眼角、嘴角都被打青了,另外一隻腿也有骨裂的症狀。
餘姐這樣慘,丈夫卻只看了一眼,嘟囔一句沒事就好,直接就走了。
在醫院走廊呼呼大睡,事不關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