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之人,何事擊鼓?”
“民婦乃夜郎縣莞南村...張江氏小嫻.....擊鼓......擊鼓是....為家翁:張舉鳴冤!”
“小嫻....小嫻!你來這裡做什麼!”
縣衙大門外傳來喧聲。
衙役押上一名男子,是張恆!
“大膽!何人在此喧譁!”
啪———驚堂木落。
兩側衙役揮杖,擊向張恆後膝,使其吃痛跪地。
“草民張恆,是堂下婦人,江小嫻之夫,賤內江小嫻,近來心疾又犯,前來擊鼓鳴冤,是草民沒有看顧好妻子,還請縣太爺饒恕!”(心疾:神經病)
“不是!我沒有心疾!!大人!!我要為家翁鳴冤!家翁是好人!人都是我殺的!都是我!!!這......這個......這個!”小嫻語氣有點激動。
說完顫抖著雙手遞上一柄短刃。
“呈上來!”蔡左道一個眼色,側邊帶刀侍衛便將小嫻手中短刃呈於堂上。
一把很尋常的短刃,便是隨處都可以買到。
“此物....就是民婦行兇所用兇器!”
張恆癱跪在地,一臉驚愕。張著嘴,說不出話。
堂上眾人皆是不可置信,除了——青禾。接過蔡左道雙手捧舉的短刃,細細得看了一遍。低聲對蔡左道吩咐了兩句。
“張江氏!你是說,近日殺婦取子案是你所犯?速速交代犯案動機及過程!”
嘭........
江小嫻雙手疊放在地....伏地磕了重重一響。
平靜開口:“回大人,民婦新婚不久,偶然得一求子偏方,方子上說,食九生死胎即可得子。於是.....於是民婦物色身懷六甲之婦,尾隨而至,入夜之後,趁其不備,將其殺害,而後破腹取子,烹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