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淩萱後來被帶到了政教處,政教處的老師怎麼說,她都是一副倔強的樣子,什麼都不肯說,也不願意說出同桌的事情。
這樣的事情一旦說開了,那麼還有什麼面子留在這個學校,只怕一輩子都要被人指指點點,她不會做出這種背叛朋友的事情。
可就是她這麼倔強,才逼得老師不得不通知她的家長來。
在他們來了之後,一直問她是怎麼回事,可是她怎麼能夠說出來呢?即使是面對他們的時候,她還是不能夠坦白得告訴他們。
或許是那個不要臉的男人,覺得同桌是不敢說出這件事情,在她爸媽的面前咄咄逼人,說要報警,要以傷害罪將她告上法庭,而她為了維護朋友,一定不會將朋友供出來的。
起初的時候,媽媽還是想要私了的,還一個勁地給對方道歉,可這樣反而是更加助長了那個男人的氣焰,更是開出了天價的索賠,不然就一定要將她告上法庭。
媽媽還讓她給那個男人道歉,她怎麼可能給那樣的人道歉,當時就倔強地說了句‘我沒有做錯。是他該打。’
就是因為這句話,還有強硬到不願意道歉的姿態,激怒了媽媽,當時就捱了一巴掌,本就失望的她,更是對媽媽失望。
爸爸倒真是好爸爸,雖然他不是自己的親生爸爸,但對她還是很好,就跟親生女兒一樣,而且他們都沒有再生,只有她這個女兒而已。
他是省長卻為了她低頭道歉,還答應天價的索賠,這不是讓她感動的,讓她感動的而是他的一段話。
“孩子,我相信你是有苦衷的,就是因為你有苦衷,所以爸爸才選擇私了。”
跟親生媽媽比起來的話,當時蹲下來跟她說話的爸爸,更是對她多了信任,無條件的信任,所以她對媽媽十分的失望。
如果爸爸沒有死掉的話,他也會跟繼父一樣,無條件地相信她的,而不是像媽媽那樣。
她不理解的是,為什麼那麼相愛的爸媽,在爸爸死後一年不到,媽媽就能夠毅然而然地結婚,接受另一個男人,而爸爸似乎就那樣被遺忘了,只有她記得。這是她最初覺得失望的原因。
加重失望的是那不分青紅皂白的一巴掌,不信任她的態度,在她的眼中,那樣的媽媽就跟一個陌生人一樣,她甚至懷疑那是不是自己的親生媽媽。
安淩萱就算是被告上法庭,也堅決不讓那個男人得到天價的賠償。
“不如就一起上法庭吧,既然是這樣,那我只好多送你幾拳,反正賠償都是一樣的。”
那時候,她快速地說完了這段話後,沖上去就又是打了那個不要臉的男人一頓,當著爸媽還有老師們的面。
因為她的動作迅速,而且嚇住了在場的人,所以她在被拉開的時候,就已經多揍了那個男人幾拳。
原本事情會往很糟糕的方向發展,但是她的同桌扭轉了局面,那個男人不再叫囂著要上法院,而且他就算是告,也未必能夠告到她。
她又沒有將人打成重傷,也就是個拘留,也並沒有構成犯罪。
為人師表卻跟未成年少女發生了關系,雖在法律上構不成犯罪,但是也落得身敗名裂,被學校辭退。
後來她的同桌就轉學了,而學校對她做出了處分,但是她堅持轉學,而跟媽媽的關系也變得更僵,甚至都不願意跟對方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