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
就連當年只有10歲的原主都知道關注著外祖父母和爸爸的情況,在他們依然在城裡飽受精神折磨的時候,自己打扮成小要飯的,把小臉抹得烏漆嘛黑,偷偷去給三人送東西。在仨人被下放之後,她又求著周興,去幫忙打聽他們的下落。
有一說一,周興這個人還可以,他可能有點自己的小心思小算計,但真沒什麼壞心眼兒。那個時候,原主哭的一抽一抽的,求他幫忙,他真的幫了。要知道,在這個敏感的時候,幫這樣的忙,是冒著很大風險的。他也明確告訴原主,這事兒需要打點,得用到她媽媽帶來的一些資産。
周家不富裕,雖然作為工人階級,日子過的還可以,但是積蓄是沒有多少的。
原主忙不疊的點頭,她自小富貴,對錢財沒什麼概念。更何況,對她而言,外祖父母和爸爸,比錢財重要的多。
周興幫她打聽到了仨人下放的地址,後來,原主和父親取得了聯系,她每年給外祖父母和父親寫信,有時候還會把自己省吃儉用積攢下來的東西寄給他們。
她也曾經問母親要錢,想要多買點東西寄過去。但是馮薇表示,現在這麼敏感,這麼明目張膽的寄東西,會拖累她和周家,拒絕給她錢。“而且,有錢沒票你也買不到東西。你爸爸留下的只有錢,我上哪兒給你弄票啊?”
原主也沒轍,只能盡最大努力,攢多少就是多少,弄到啥就是啥了。
其實對於西北的三人而言,只要能收到她寫的信,知道她們都好好的,就很好了。
他們寫給原主的信總是很歡快,說著他們在農場的一些見聞,是他們以前從未體會過的。還跟原主說:“農場裡不缺吃的,我們過的挺好,就是幹活累了點,但是身體反而更強壯了。以後不要再給我們寄東西了,你還小呢,長身體的時候,要多吃點。”
原主希望他們說的是真的,但也明白,這應該不是真的。她照舊給他們寫信,照舊給他們寄一點東西,跟他們說自己的生活一切都好。
現在,馮薇帶來的錢財大部分都還在。也就是當年打聽她爹的事兒花了一點兒,後來周興走關系升遷,還有給周沖安排工作,背後打點用的應該也是這筆錢財。但應該並沒有花掉太多。
實際上,馮薇帶來的這筆錢,只不過是謝家明面上的資産而已,私下裡,謝秉琛還藏了很多,馮家父母也藏了很多,藏東西的地點,他們都偷偷告訴了原主,並叮囑她一定要留個心眼兒,誰也別說,包括她的母親。在他們看來,如果周興是個好的,他們能和和氣氣的在一起生活,那馮薇帶過去的錢財就足夠了,完全不必動用這些私藏。如果周興不是個好的,對她們不好,那馮薇可能要帶著孩子離開周家,可她帶過去的錢可能就帶不出來了,這筆錢就可以成為她們娘倆的退路。只要偷偷取出一點,就夠她們用了。
他們同時也叮囑她要低調。不到萬不得已,千萬不要動。更別想著取出來給他們買東西。別被人抓住了把柄。這世道,人心難測。
原主謹記他們的教誨,小小的人,心裡裝著大大的秘密,不得不說,還挺能藏事兒的。反正日子也還勉強過得下去,就從來沒有動過這筆私藏。而且,東西藏得太深,她也確實不好動。
上輩子她死了以後,父親沒撐住,留在了西北。外祖父母掙紮著到了最後,回了城,也知道了馮薇做的事情,他們以原主的名義把這筆錢捐了出去,還把已經歸還的房子也捐了出去,什麼都沒有留給馮薇。那個時候,海外關系已經恢複,他們給原主的祖父母寫了信,說了國內的情況,並且叮囑他們:“國內現在這個叫謝錦的人是假的,並不是你們的孫女。馮薇也不是個好的,千萬別關照她。這輩子,是我們老兩口虧欠了秉琛,要不是為著當年的婚約,他就不用留下,也不用遭遇這些事情。這些債,我們這輩子是沒法還了,等下輩子的。”
馮薇得知父母做的這一切,哭的傷心欲絕。
“他們怎麼能這麼對我,我可是他們唯一的女兒啊。程程的死,我也不想的,那是意外啊。她是我的親生女兒,難道我不疼她嗎?她死了,難道我不傷心嗎?我爸媽怎麼能為了她這樣懲罰我?這麼多錢,他們一點也沒有留給我。”
她哭,不是為了父母,是為了從眼前溜走的財富。如果有了這筆錢,她就可以過上小時候那種好生活。現在跟著周興,雖說也衣食無憂,但終究是差了不少事兒的。
她也埋怨謝秉琛,當年還說把錢全給她了,結果自己還私藏了這麼多,連個口風都沒露,根本就不是真的愛她。
沒有人能窺見她的內心,但是光是她說出口的那番話,就已經讓周沖,還有頂著謝錦名頭的周玲玲狂翻白眼了。“幸虧”謝錦的爸爸留在西北了,人家要是活著回來,不得找你拼命啊!還想要錢,你追著去天上要唄!
但是,哪兒也不缺眼盲心瞎的人,就比如周興。哪怕知道馮薇也算是自作自受,換位思考,他也能理解馮家二老的做法,但是馮薇是他的愛人啊,更別提馮薇做的這一切,還是為了他。所以,他安慰道:“別難過,他們放棄你,你還有我呢。”
周沖、周玲玲:“……???!!!”
聽聽你說的這是什麼話!
該說不說,馮薇是有點子運道的。周興是真的愛她。
謝錦也在心裡慶幸,幸虧原主的心願裡沒有馮薇什麼事兒,真是謝天謝地。
這個人的性格實在是太讓人一言難盡了。
她有點聖母,有點白蓮,有點茶,好像很深情,但本質上來說,她又是個沒有心的。她看似有情,實則絕情。
三個至親被批鬥,受盡苦難,她的世界一夕之間被徹底顛覆,她又傷心又難過又害怕,但是扭頭遇見了喪偶的初戀,倆人立刻就能舊情複燃,她帶著前夫的財産改嫁,立馬就開始了新的生活。把依然在泥潭裡掙紮的父母和前夫忘到九霄雲外。什麼傷心難過害怕都沒有了,就剩下了新婚的喜悅。
大概在那個時候,馮家父母和謝秉琛就看清了她的真面目吧。不然也不會只把藏寶地點告訴原主,還叮囑她不要告訴她媽。看起來是防著周興,但某種程度上,也是防著馮薇呢。可是這話又不好直接告訴原主,孩子還小,還要依靠馮薇,要是說出來,讓孩子心裡起了疙瘩,對她沒好處。好在他們千叮萬囑,而原主也足夠聽話,愣是沒透出一點口風。
謝錦決定抽空去把那筆錢收了。然後直接和周興對線,要出馮薇帶來的資産,離開周家。周興這個人,自尊心挺強,好面子,也有點大男子主義,他不會昧下這筆錢。
說實話,她拿走這筆錢,不是因為對周家不滿,純粹是為了給馮薇添堵。原世界裡,這筆錢也一直是在馮薇手上,大部分都被馮薇花在了自己身上。就連周玲玲面臨下鄉危機,周興都沒想再動馮薇的錢給她買工作,畢竟之前為了他自己和周沖,已經動過了。再花人家的錢,他心裡也覺得有點過了。要是周玲玲自己找不到工作,他是打算讓她按規定下鄉的。誰知道峰迴路轉,馮薇攛掇著原主下鄉了呢。
而原主最終同意,一方面是為了馮薇排憂解難,另一方面也有自己的小算計,她是想著下了鄉,在生産隊表現好點,找機會開個探親證明,就能去農場看望自己的父親和外祖父母。
只是沒想到,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意外比明天先來了。
最近清穿小說看的有點多。給你們看看故宮裡孝賢皇後的畫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