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爸想的更多,他家老二也還沒成家,算起來,家裡還是有兩個孩子,鳳英現在丟了工作,按照要求,她還是得下鄉。難不成讓老二把工作也讓給她嗎?關鍵是,老二是開長途貨車的,也是個辛苦活,就算讓給她,她還是幹不了啊!
更何況,他也不可能讓老二讓!為了她一個人,難道要犧牲他兩個兒子嗎?
但是,讓她就這樣下鄉,又辜負了老三的一番心意,到底該怎麼辦才好?
思來想去,夫妻倆想出一個主意,讓老二趕緊結婚,然後把戶口分出去,這樣,他們家戶口本上就剩下了姜鳳英一個孩子了,應該就不用下鄉了。
而且,老二已經22歲了,也到了該結婚的時候。
他們很快就給老二敲定了一門親事。那時候老二還在外面跑車,根本就沒在家。等他回到家,迎接他的就是一個震撼人心的訊息:“爸媽給你訂了一門親事,姑娘的個人條件挺好,家裡人口簡單,配你綽綽有餘,你準備準備,結婚吧。結了婚以後,你就搬出去和你媳婦一起住。”
哪怕性別男,姜老二也沒能逃脫“多子女家庭老二最不受寵”這個定律,是姜家存在感最低的孩子。
姜家父母給他找的媳婦,是附近村裡的姑娘。家裡有六朵金花,前面五朵都嫁人了,最小的這個留在家裡招贅,給老人養老送終。
除了媳婦兒是村裡的,以及要給人當上門女婿之外,其他條件其實都還可以。家裡有房,還挺大,雖然沒工作,但人家也挺能幹,自己吃飽飯是沒問題的。家裡父母和善。雖然要求他上門,但是也明確說了,並不要求孩子隨女方姓。他們只是想有一個孩子和他們一起住而已。
姜老二心知肚明,這是父母在為鳳英考慮。
他對這門親事沒有意見,住哪兒對他來說都一樣,說不定住老丈人家還更開心呢。
心裡這麼想,但是表現出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父母為了老么,犧牲他去做上門女婿,不要點好處是不可能的。
所以,姜老二“傷心欲絕的”給自己要了大筆“嫁妝”,順便抹除了自己的贍養義務,嫁出去的兒子潑出去的水,以後除了過年過節,他帶著禮物上門,別的他是不管的。
畢竟,父母給他找了一對需要贍養的老丈人和丈母孃,總不能要求他贍養四位老人吧?這就太不講理了!他的大哥和小弟雖然要贍養父母,但是人家不用贍養岳父岳母啊!
作為從小就為自己盤算慣了的人精子,姜老二聰明的很。後來娶了媳婦兒,小日子過的非常棒。他媳婦兒是個傳統的姑娘,以夫為天,把他奉承的舒舒服服。他過去就是一家之主,岳父岳母壓根兒就不管事兒了,人家就是下地幹活,回家做飯,伺候家裡的自留地。啥事兒都讓女婿做主。
姜老二也投桃報李,工資上交,外快自己拿著。除了跑車,其他時間就在家裡幫忙,一家人相處的那叫一個好。
不得不說,岳父一家也都是人精,而且頗為大氣。真聰明人碰到一起,那就沒有過不好日子的情況。人家不知道他自己收著外快嗎?當然是知道的。那又怎麼樣呢?他們掙的工分換的錢也沒有全交給姜老二啊。
大家都拿出一部分,作為家庭發展基金,其他的自由支配,只要不幹壞事,不在外面亂來,那就相當好了。
後來姜老二的女兒出生,一家人的私房錢全花在小寶寶身上了。誓要爭出個高低,爭做最受寶寶歡迎的外公外婆爸爸媽媽!
小朋友要是會思考,一定會覺得全家人都很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