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兩位太監,寧修總算可以稍稍松一口氣了。
對他來說萬歷皇帝下的這兩道聖旨無異於及時雨。
只要寧修一日在朝廷體制內混,就必須遵守規則。
雖然寧修有心創立水師,編練新軍,卻只能以練鄉兵團練的名義。
因為他的官銜只是香山縣令。越權練兵是大忌。
而有了廣東海防道按察使這個官銜。寧修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訓練水師軍隊。他隱藏在烏豬山島計程車兵也都可以見光了。
甚至這些士兵都可以吃上軍餉。
萬歷朝是大明由軍戶制向募兵制轉變的關鍵時期。
自此後軍戶制名存實亡,到處都是吃軍餉的營兵。
換句話說,當兵吃餉的觀念也深入人心。
一般來說一個營兵一個月月銀是一兩五白銀。那麼一年就是十八兩。一千個兵一年光軍餉就需要一萬八。
這當然是寧修可以負擔的起的。但若是一萬人呢?五萬人呢?
隨著時間的推移,士兵的數目必定會增加。
縱使寧修能夠負擔的起這麼多士兵的軍餉,也會肉疼的吧。
所以朝廷能夠負擔這筆費用當然是再好不過了。
不過這樣一來軍隊長官對士兵的掌控力便有所降低。
為了增強掌控力,明末軍官們多采取培植家丁的做法。
少的幾十人,多的幾百人,甚至像遼鎮的祖家軍足足有九千人。
家丁們拿的軍餉是普通士兵們的幾倍,吃的穿的用的也遠比普通士兵好。故而這些家丁對軍官可謂忠心耿耿。若軍官被兵部調任,家丁也可以一併帶走。
正是因為有了家丁制度,明末才會出現武將勢大,藩鎮林立的情況。
也正是因此,普通士兵的戰鬥力越來越低。
很簡單的一個道理,不患寡而患不均。
都是爹生娘養的,憑啥你吃香的喝辣的,老子就得餓肚皮?
憑啥老子餓著肚子還得幹仗沖在最前面?
要知道在一支軍隊中家丁就是天然的軍官。
作為精銳,他們自然不會親自沖鋒。不到最關鍵時刻,軍官們也不會捨得把家丁們拿出來親冒矢石。
畢竟這些訓練有素的職業軍人都是靠銀子砸出來的啊!
死一個少一個,少的都是白花花的銀子啊!
但那些普通士兵又不是傻子,拿錢多的都不肯賣命,指望他們這些餓肚皮的賣命?
玩蛋去吧!
故而明末的戰鬥都極具戲劇性。
不論是與李自成、張獻忠作戰還是和後金作戰,明朝官軍往往一觸即潰。不管家丁們多麼驍勇善戰,也阻撓不了潰勢。
因為他們人數太少了,軍隊一旦潰敗,他們也只有被沖散、裹挾的份。
能打的越能打,不能打的越不能打。在寧修看來,募兵制發展到明末也已經畸形。而這一切都是因為家丁制度。
所以寧修是打心眼裡反對家丁制度的。
他無力改變別人,只有先從自己做起。
寧修決定在他訓練的軍隊中,無論是騎兵還是水師,都不允許家丁的存在。
所有計程車兵必須一視同仁,唯有如此才能激發出士兵們的作戰慾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