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我不想努力了。”
權侑莉癱在沙發上,大聲嚷嚷著。
“怎麼說?”
“你知道東方神起的歐巴們,每年收入多少嗎?”
林世銘懶得算:“你直說多少?”
權侑莉一個鯉魚打挺坐在沙發上,認真算了起來。
過了一會晃了晃腦袋:“不行,算不出。反正他們給公司帶來的收入,每個人連1都分不到!”
“每年也有幾億韓元吧?”林世銘估了個數量級。
權侑莉鼓起腮幫子:“但這是東方神起的歐巴們啊!他們在國內那麼火,專輯銷量起步就是五十萬張,演唱會也場場爆滿,但每個人那麼累,一年收入居然不到十億韓元!”
“但是我看他們的作風,他們的豪車豪宅,應該不止這點錢吧。”
權侑莉撓了撓腦袋:“好像他們在扶桑的收入,公司抽成很少,所以他們主要靠扶桑的收入過活。”
林世銘聳聳肩:“那不就完事了,又不是不能過。”
“但是他們的出道合約是十三年,也就是接下來還有將近十年,他們才能改自己在國內的分成。”<公司也是能做出這種帶英行為的。
“你們公司這不當人的程度,比人家大不列顛那位老太太還要過分啊。”
權侑莉嘆了一聲:“他們已經向公司提出修改合同了。”
“挺好的,有維權意識。打算改成多少分成?每人拿上三四個百分點,我感覺你們公司咬咬牙也就接受了。”
“才不是呢,他們要求一半,每人10。”
林世銘沉吟:“這條件,今天是四月一號嗎?”
“什麼意思,歐巴你覺得我在開玩笑?”
林世銘搖搖頭:“侑莉啊,我今天站在資本家的角度給你分析一下。”
“東方神起給你們公司帶來的營收業績,是沒有除去成本的。”
“賣一張專輯,我們假設一萬韓元,這其中起碼有兩千,是專輯的製作成本。剩下來的8000韓元裡,有音像店渠道利潤、作者的版稅,然後還要除去為他們服務的經紀助理、造型化妝師的薪酬,這些都是硬性的成本。剩下的才能算你們公司的利潤。”
“然後你們公司其他開支,比如練習生的培養費,比如之前你們沒掙錢的時候的一些硬性支出,甚至你們公司的新大樓,都是從利潤裡出的。”
“剩下的,才是公司真正結餘的錢。”
“當然了,如果是代言這類收入,包括演唱會什麼的,利潤會好很多,我只是舉一個最不賺錢的例子。”
“但總體而言,東方神起一口氣要營收的一半,你們公司扣除硬性成本外的利潤肯定有這麼多,但是給了他們一半以後,s公司還能不能在東方神起身上賺到錢,就難說了。”
“以金社長和李總監兩位大佬的脾氣,估計是寧可雪藏他們,也不會答應這種對他們來說堪稱喪權辱司的分成比例吧。”
“我估摸著鬧到最後,國內的分成會給他們翻個幾倍,撐死每人百分之五,加起來拿四分之一的營收,這樣s公司的利潤還是在的。”
權侑莉彷彿聽懂了,連連點頭:“但是我還是希望歐巴們抗爭到底,有他們的先例,以後我們也好提前向公司要求改分成。”
林世銘苦笑:“如果算上這個因素,可能你們公司連百分之五都不肯給東方神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