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找到了自己的犯罪證據?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自己在回家前,是洗了好幾次澡的,甚至還把外套一起丟了。
三名女生的身份證銀行卡這些,自己是一個也沒拿回去,只帶了一些現金,也全部用來買毒品了。
所以,家裡是不可能有任何證據,能證明自己是殺人兇手的。
至於外面的證據,那更不可能了。
在自己這兩個月的持續水群造謠下,大河溝那邊的釣魚佬,已經從最開始的上百人,到現在只有幾個,就算最多的時候,也只有十幾個。
發現屍體的機率,基本為零。
同時,為了防止警方透過網路上的線索找到自己,他水群的賬號,都是用的其他人的,釋出的時候,也是用的黑網咖的電腦。
而能夠證明自己是殺人兇手的唯一證據,就是匕首。
但匕首上的指紋,因為自己以前入室盜竊,撕開了自己的指紋,是一點兒指紋也沒有留下的。
只要自己一口咬定,說匕首是自己撿的,警方也拿自己沒辦法。
綜上所述,警方是不可能找到自己殺人的證據的,起碼不可能這麼快找到。
而之所以現在這兩個警察表現出這種自信的樣子,只有一個可能性......
那就是.....
隨著微胖男的思索,他的眼神慢慢亮了起來,緊繃的身體漸漸放鬆。
他在看電影的時候,看到過類似的審問技巧。
想到這裡,微胖男脫口而出:“你們詐我。”
?
聽到這話,李衛國跟張強同時愣了一下。
“你什麼意思?”張強不解的問道。
“什麼意思?”微胖男看向張強,自信的說道:“假裝掌握了我犯罪的證據,想要擊潰我的心理防線,讓我自亂陣腳,從而問出我有沒有殺人。”
“警官,我實話告訴你吧,我沒有殺人,你用什麼審問技巧都沒用的。”
“要是你們不信,儘管去找證據,但凡是找到了任何證據,算我輸好吧?”
?
聽到這話,張強再次一愣。
半響後,他看向李衛國,說道:“李局,這人估計吸毒吸的太多了,腦子有問題了。”
“嗯...問題還不輕…….”李衛國點了點頭:“先走個程式,拘留十五天吧。”
微胖男臉上露出毫不在意的神色,反正拘留十五天,早就在他的預料之中。
他也有辦法不被拘留。
這時,張強對著負責審訊的兩個刑偵同志說道:“這人可以不用審了,直接帶著跟我們去一趟大河溝。”
聽到這話,兩個刑偵的同志還沒說什麼呢。
後悔椅上的微胖男臉色卻刷一下變了,像是見鬼了一樣,整個人愣住了,甚至於大腦都短路了。
一股寒意從腳底板直接衝向了天靈蓋,讓他整個人如墜冰窟。
“不是,你們怎麼這麼快就能找那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