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天衡喚來下人,讓他們領著梅知雪去後宅找肖硯跟齊樂成:“若是他們在上課,告訴先生停一會兒也無妨。”
“哥哥,我想跟姐姐在一起。”梅知雪不想離開。
“我跟你兄長有些事情要談,等談完之後過去找你好不好?”十四溫聲和小姑娘商量,“姐姐家裡有一個比你小的弟弟……”
這稱呼怎麼喊都奇怪,喊弟弟奇怪,但總不能說有一個小外甥吧?
梅行之自然留意到了這個小尷尬,主動出面化解道:“知雪,肖娘子家中有一位小郎君,很是聰明可愛,你不想去看看嗎?”
“姐姐的孩子嗎?”梅知雪來了興趣。
“對,我的兒子。”十四點頭道,“今年三歲。還有一個弟弟是齊當家的孩子,叫齊樂成,今年五歲。你要不要跟他們倆交個朋友?”
“我今年六歲了。”梅知雪道,“他們都比我小。”
“對,是兩個弟弟。”梅行之主動出面確定稱呼,“你是姐姐。”
“讓他們之間平輩相稱,我跟肖娘子之間還用原本的稱呼,不必論那麼嚴謹,肖娘子不介意吧?”他詢問十四的意見。
十四當然不介意,立馬點頭表示同意。她剛剛糾結在稱呼上,就是因為這個朝代的人對長幼輩分尤其看重,她擔心梅行之覺得被佔便宜,才不去糾正梅知雪的稱呼的。
梅知雪被哄著去後院找肖硯跟齊樂成了,留下幾個大人開始說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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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獲案子的功勞,全部記在了黃粱縣縣衙。”梅行之道,“依照肖娘子的意願,並沒有特意提你的名字。”
十四表示滿意。這是她跟梅行之商量好的,讓他看著把破獲案子的功勞安在別人身上,寫卷宗上報的時候別提她的名字。
這樁生意成了,她已經得到了足夠的回報,沒必要再跟官府的人掙功。她很清楚自己沒那個資本,也不想自找麻煩。
所以特別爽快地把功勞推了出去,換人情也好,還人情也罷,隨便梅行之處置。
“官府只接到了七戶人家報案,在賊人的窩點卻找到了十名女童。”梅行之開始簡單地跟十四介紹案件的調查結果,“其中有三名並非縣城的住戶,而是黃粱縣周邊的村子裡的。家中女兒走失以後,他們並沒有去縣衙報案。”
這個結果,十四已經猜到了。因為當夜從土堆裡挖出來的三具屍體,其中有一個她認識。
她記得那個小姑娘叫小草,小韋村的孩子。她跟肖硯還住在小韋村的時候,那個小姑娘還去找肖硯玩兒過。
因為大曆朝站在權利頂峰的是女帝,所以女子的地位相較於周邊國家要高不少,風氣也相對開放。但是這只是相比較之下的結果,單純地就男女地位而言,女子的地位仍舊是遠遠不及男子的。
生在權貴人家還好一些,若是生在貧苦人家,女孩兒的命當真如草芥。能養大的話,可以給家裡換一筆嫁妝錢。
要是養不大,也不是什麼大事兒。
相較於可以傳遞香火的男丁,女孩兒夭折的話,家裡人會容易接受很多。
再者,鄉下人家裡窮苦,他們有限的銀錢,幾乎不會往衣食住行以外分配。跟官府沾邊兒的事情,就意味著要花錢,他們不會為了一個不能傳遞香火的女兒多花這個錢的。
像梅知雪這樣的家室的女孩兒又有多少呢?可以說這次如果不是梅知雪也被劫了,先前被劫走的那些女孩兒都會像土堆裡那三名女孩一樣,靜靜地在深山老林裡被人吸乾了血死去。
等終於被找到的時候,可能屍體的原貌已經辨認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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