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會傷害我們家,會傷害我的父親母親。我被她劫走了,訊息一旦傳出去,和王家的親事肯定作廢。”
“而且我家中已經出嫁和還未出嫁的姐妹,都會受到影響。”
“他不會傷害我,卻肯定會傷害我的家人。你救了我,也救了我的家人。”
“我不想叫你肖娘子了。”方三娘說,“你比我大,我能喊你姐姐嗎?”
十四看著她,方三孃的個性,讓她不能把她當成小孩子對待。
“你不說話,我就當你答應了。肖姐姐。”
十四挑挑眉,沒反對。
“肖姐姐,你不疑惑我是怎麼想的嗎?我跟你說了那麼多,你怎麼都不問我?”
“我對別人的事不感興趣。”
十四的話,倒是讓方三娘笑了。
“肖姐姐,我最喜歡的就是你這樣的性格。”
喜歡她什麼性格?不愛打聽別人的秘密嗎?
“你猜我還喜不喜歡靜之哥哥?”方三娘問。
十四原本想說不知道,可是看著她眼睛裡寫著不許敷衍,又改了答案。
“喜歡。”
“哈哈,猜對了。”這個時候的方三娘,又變成了她第一次見到的那個天真可愛的小姑娘。
“我確實很喜歡他,一直都很喜歡。”
“但是喜歡又有什麼用呢?我要嫁的人又不是他。”
方三娘說這話的時候,一點兒也不悲悽,只是就事論事。
“我不可能因為喜歡他就放棄自己的一切,更不可能因為喜歡他做出背叛父母親人的事情。”
“沒了喜歡我並不會受到什麼影響,可是傷害了生養我的父母,我會愧疚,背叛了我的家族,我會失去最大的倚仗。”
“肖姐姐,你會不會覺得我這樣很狼心狗肺?”
“不會。”這次十四回答地乾脆。
“為什麼?”
“你問我會不會我覺得,我不會,沒有為什麼?”
這姑娘活得這麼清醒,怎麼算狼心狗肺呢?就像她說的,喜歡又有什麼用?她難道要為了這份喜歡拋棄一切?
她要真這麼做了,十四才要頭痛。
她的任務是把新娘子安全護送到夫家,方三娘要是中途跟著別人跑了,她接的第一單生意就以失敗告終了。
這姑娘頭腦清醒,對自己好,對身邊人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