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千,三千,四千,四千五,四千六”
“五千三百一十九,噫,這裡還有一個鋼蹦,五千三百二十塊!”
數錢的時候總是讓人心情愉快的,林東的心情現在就很愉快,五千三百二十塊,對現在的林東而言已經是一筆鉅款了,一下子便緩解了林東的燃眉之急。
“胖子,看看現在幾點了。”
王胖子用手機看了下時間:“東哥,現在才七點二十分。”
“咱們是五點放學,算起來唱十首歌用了近兩個小時,平均下來每首歌掙了五百塊錢,戰績還算可以吧。”
就街頭賣唱這個工種而言,一天能掙五千來塊確實算是相當高了,算是流浪歌手中的金領,想要掙更多的錢靠路人是不行了,得參加商演或是走/xue,林東對這些卻不感興趣。
“走,哥今天掙錢了,必須得請你們吃一頓,說吧,想吃啥?”林東笑道。
王胖子和李林在這段時間給了林東很大的幫助,所以請他們吃一頓大餐並不過份,林東沒錢的時候可能會小氣,但是有錢了卻一定大方。
“東哥,我看你又唱又吼的,掙這錢其實也不容易,要不算了吧?”李林說道。
“別給我省錢,咱們今天可是連晚飯都沒吃就出來了,忙活了這半天,不請你們吃頓飯好意思?打我臉呢是吧?走吧,別廢話了,找個飯店,先填飽肚子才是正經。”
林東也是真餓了,放學後就直接來賣唱了,又唱又吼的整了兩個小時,體力消耗大得很。
學子路的周圍自然不缺吃飯的地方,小攤小吃多的是,林東沒有去那些小攤,王胖子提議說去麥當勞林東也無視,最後去了一家叫‘迎客來’的中型飯店,直接點了八個菜,因為都不喝酒,所以沒有點酒,只點了些飲料。
等菜上來的間隙,王胖子問道:“東哥,你剛才散場的時候說還得再唱一個星期的歌?為啥只唱一個星期呢?像這樣每天五千來塊的話一個月就得十五萬,比我爸都掙得多了。”
林東吃著飯店贈送的冷盤,慢條斯理的解釋道:“帳不是這麼算的,第一天掙五千第二天就能掙五千塊?這賣唱啊,隨機性相當的大,另外,也有個新鮮度的問題,明天再唱一次的話,能有個三千就不錯了,哪有人能天天給錢啊。”
“那個大叔好像就挺有錢的啊,一次給了五百塊呢。”
“呵呵,你說那個中年人?那位最多也就是個公司的小白領,今天已經算是出血了,就算明天再過來,給的錢也不會很多了,能在街邊站著聽歌的有錢人真心不多。”
這話確實是實話,有錢人哪有這種閑心思聽街邊賣唱的呀,別人都是聽高大上的演唱會,或者找幾個嫩模約約/炮啥的,能在街邊一站兩小時聽流浪歌手唱歌的都是閑著沒事兒幹的,能期望他們天天五百五百的打賞?層次決定了經濟實力。
“那咋辦?”王胖子有些急了。
“該咋辦咋辦唄,我也不指望靠這個掙多少錢,有個萬二八千的就不錯了,我的興趣不在這上面,我想寫書,等有點錢後在周圍租個房子,買臺便宜電腦,寫書才是我現在最想幹的。”
街頭賣唱只是為瞭解燃眉之急,林東的愛好還是寫書,所以他早就打算好了。
“東哥,我發現你真是太厲害了。”李林開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