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東回到宿舍,直接把錢塞到了被子下面,對兩個一臉八卦的室友笑道:“沒事,該幹嘛幹嘛。”
為了使自己‘街頭賣唱’的大計順利進行,重新開課後林東也一直在努力,絞盡腦汁的挑選了十首歌,並且把這些歌譜上了曲,然後每一首都彈了好幾遍。
這些歌有些不是用吉他伴奏的,而是別的樂器,但是林東沒辦法呀,樂隊這麼高大上的條件他是弄不出來的,不過好在這屬於林東的‘原創’,所以到底需不需要用吉他伴奏只有林東才知道,林東自己聽得雖然有些不倫不類,但是還是依然好聽。
其次就是練嗓子了,嗓子說好練也好練,說難練也難練,得看先天條件,林東現在的嗓子不太行,高音上不去低音還下不來,人類的極限聲音能橫跨五個八度,林東現在的聲音最多二個半,打個比方,歌神張學友的歌林東大部分都唱不上去,倒是劉德華的歌曲林東還能勉強一試。
練嗓子的時候當然不能在宿舍練,幸好安附高很大,也不像大學那樣隨處都有野鴛鴦,林東還是能找到安靜的地方,過路的學生聽到林東那鬼哭狼嚎的嗓子也得退避三舍。
“東哥,你這嗓子好像有點夠嗆。”王胖子委婉的道,臉上很發愁,就這嗓子不嚇跑路人就不錯了,還能有人給錢?王胖子覺得前景不太樂觀啊。
邊上的李林拿著本書,根本看不進去,深以為然的點頭。
“你們懂個屁。”林東笑罵道:“這叫拔嗓子,別看現在難聽,效果崗崗的,我的高音不行,我得練到吼起來的時候最起碼嗓子不能破。”
王胖子和李林似懂非懂的點頭。
林東也不是在忽悠他們,街頭賣唱不是在室內唱歌,嗓子一定要夠,必須得吼,否則別人聽都聽不到憑啥給錢?
“那東哥,這都練了好幾天了,啥時候能練完?”
林東想了想:“練得已經差不多了,那就後天吧,明天得去買幾件東西。”
“買啥?”
“先買個平光眼鏡,再買個包,裝吉他,到時候裝錢,最後還得去剪個頭發。”
王胖子有些無語:“用包裝錢?東哥,聽起來怎麼那麼”
李林介面道:“玄!!”
“對,就是玄,能有幾百塊就不錯了,不至於用包裝錢吧?”
“這只是順便的,否則你還想我拿個破碗?拿破碗的是乞丐,而賣唱是技術活兒,高階大氣上檔次的工種!!”
“眼鏡呢?為什麼還要剪頭發?”
“咱們得打造一個懷才不遇的流浪歌手形象,頹廢但是有才,這才能讓路人有代入感,有了共鳴,才有人會願意來聽,你說你要是在膀子上紋幾個皮皮蝦的紋身有人敢聽你唱歌麼?”
“皮皮蝦?還有人紋這個?”王胖子沒有聽懂林東的幽默,很傻很天真的問。
“呃不要在意這些細節,總之,形象和定位很重要,總之,聽我的就沒錯了。”
昨天章節錯了,應該是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