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剎第二手斧頭劈下,他又開始了第三手斧頭。
他要採取快攻的模式,要憑借他現在佔著體力上的優勢,直接將兩個哥布林快速殺死,在那些喪屍還沒有追過來之前。
接連不斷的攻擊發出,讓哥布林連連後退,都僅僅靠在了另一隻哥布林的身上。
另外一隻哥布林和金毛都在相互的對峙著,誰都沒有先動手。
大家都看出了對方的不凡,同時,哥布林更想要弄清楚的是,這種大個頭會採取什麼樣的攻擊方式?
只有在知道敵人攻擊方式的前提下,才能想出剋制對手的方法。
好吧,其實哥布林沒那麼多想法。
他的想法很簡單,那就是自己看住這只狗,他的同伴將其他的渣滓解決掉,然後他們就可以一起攻擊這只狗了。
想法是美好的,其他的渣滓也的確差不多都死掉了。
但是留下來的這兩個,其戰鬥力和他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樣。
這樣的戰鬥力,即便是在他們全盛時期,也都不敢打包票能贏。
更不用說他們現在都受傷了,實力就更弱小了。
一成不變的攻擊,用來對付敵人是最弱智的選擇。
特別是在對手還熟知了這種攻擊模式的情況下。
哥布林雖然抵擋得很艱難。
但是,李剎這種很有規律,而且每次都從同一個方向發起攻擊的方式,讓哥布林已經熟悉起來,只要李剎舉起斧頭,哥布林就知道要握緊手中的棍子,抵擋接下來的強大攻擊。
這是李剎犯蠢了嗎?一直採用這種費力還不討好的方式攻擊。
如果不是的話,那麼他到底想要做什麼?
李剎的斧刃上,都出現了捲刃,在這樣下去,結果只有一個,那就是斧頭變鈍,威力大減。
因為哥布林的速度沒有李剎快,他只能被動防守,漸漸的,他都養成了習慣。
只要看到李剎將手中的斧頭抬起,他就會習慣性的握緊鐵棒,開始格擋。
李剎將哥布林的一切動作都收在眼裡。
然後,他大喊一聲:“金毛上!”
金毛聽到李剎的呼喊,它對著眼前的哥布林沖了上去。
原本只是雙方對峙的場面,瞬間就變了畫風,金毛沖上來,對著哥布林就咬去。
哥布林也拿著手中的鐵棒,對著金毛扇去。
金毛一嘴咬出,緊緊的咬住哥布林的鐵棒,然後開始拖拽起來。
這個時候,李剎突然一改攻擊方式,原本兩隻手握住的斧頭,被他輕輕的松開了一隻手。
他的左手慢慢的伸向了腰間的切瓜刀。
然後右手一用力,將斧頭劈下。
同時,他的左手也伸出切瓜刀,對準了哥布林胸膛中心的心髒。
那隻哥布林看到斧頭依舊劈了下來,他就習慣性的去擋。
一個人要養成這樣的習慣,需要二三十次的適應,而李剎為了讓哥布林適應,他硬是劈出了一百多斧頭。
這一刻,就是看到效果的時候。
在哥布林格擋住斧頭的一瞬間,李剎另一隻手中的切瓜刀,已經悄然逼近了哥布林的胸膛。
然後,李剎整個身軀的力量,都集中在了這一刀上面。
激發切瓜刀中蘊含的力量,那刀身,如同沒有遇到阻力一般,就插入了哥布林的胸膛當中。
哥布林發出撕心裂肺的吼叫,尖銳的聲音讓人直想捂住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