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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錘子和光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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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剎手中的斧頭有多鋒利?

這可是胖子特製的斧頭,你說有多鋒利!

這斧頭的作用只有一個,那就是用來劈砍堅硬的骨頭。

平時的骨頭用刀就能劈掉,以至於胖子根本沒有用斧頭來劈過骨頭。

當李剎手握斧頭,用力向著哥布林的頭顱劈去,那氣勢十分磅礴,讓三狗兩人都不由得倒退兩步。

他們彷彿已經看到了哥布林的頭顱被劈開,血液腦髓四濺的場景。

當!咔咔!

巨大的聲音響起,他們都看到,這一斧頭劈下,哥布林頭顱附近的地面都發出了顫抖,聲勢浩大。

如此巨大的威力,應該能將哥布林的頭顱劈開了吧,眾人是這樣想的。

但他們將眼光向著哥布林的頭顱望去,頓時就傻眼了。

斧頭的確劈砍到了哥布林的頭顱。

但是並沒有出現他們想象中的場景,頭顱沒有裂開,能夠看到的是,斧刃鑲嵌在頭骨上面,大概只有兩三厘米的刃面陷了進去。

劈開?不!這個只能算一個小口子。

如果按照這樣的進度,一百斧子能不能將哥布林的腦袋劈開?

要知道,他那麼大一個腦袋,可是腦子卻只有很小的一點,估計也就一個拳頭大小,而其他部分都是骨頭。

李剎覺得,這一的進度,一千斧子,倒是可以考慮一下。

兩三秒中劈砍一下,這時間算下來,都要三五個小時,而且,這只是理論上最理想的方案。

一旦肌肉酸軟了,力量下降了,實際上需要花費的時間更多。

胖子見到這個情形,嘴巴張開雙目瞪大,愣了一會兒,才想到了什麼,急忙將自己手裡的斧頭拿出來,他手裡的斧頭,可是比李剎手中的要大上一號的,,能發揮出的威力也更強。

“李哥,要不試試這個?”

看看胖子遞過來的斧頭,李剎搖了搖頭,胖子的斧頭雖然要大一點,但是也沒有大上太多,就算威力有增幅,增幅程度也不會太誇張,簡單來說,就是不會改變現實。

只能退而求其次,先將頭顱砍下來在說。

為什麼又是砍頭顱?

沒辦法,因為頸子好砍呀,不然古代的死刑,為啥都是砍頭居多,這個下手容易簡單方便,也佔據了很大的一部分原因。

將斧頭的位置稍微一偏轉,李剎再次發力,目標就改成了哥布林的頸子。

嚓!

一斧頭下去,立馬見到了效果,斧頭一下子劈入一半,深深的陷入頸椎當中。

兩下,三下,不過一兩分鐘,李剎就將哥布林的頭顱劈了下來。

劈頭骨那麼慢,主要是頭骨也是身體身上最堅硬的部位之一。

哥布林他也是人形的呀。

將頭顱去下,李剎習慣性的將頭顱裡面的血甩幹,然後才用一塊布將其包裹起來。

哥布林的屍體,他沒有帶走。

那玩意兒,帶著是一個拖累,雖然狗鼻子對於哥布林的血液來說都不敏感。

但是誰知道哥布林自己聞道同族的血會不會特別的靈。

他可不想面對一隻滿血滿狀態的哥布林。

前世的他,是獨自一人在野外生存,敢去搞哥布林?

反正他沒去搞過,後來成為一級進化者之後,倒是遇到過受傷的哥布林,不過那個時候,哥布林這樣的角色已經只能算是渣渣了。

李剎他需要繼續向著南方前進,去更南的地方!

去暴民團,尋找到鍛造大師,得到可以對付哥布林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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