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剎安置的觸發式炸彈又響了。
要對付哥布林,肯定不可能只安置一個炸彈。
他一共安置了好幾個炸彈,每個炸彈之間,間隔在十五米左右。
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打不過的時候好逃跑。
同樣,為了防止跑的時候跑不過哥布林,這個時候,也就會動用到很久三隻狗了。
一隻狗跳到哥布林身上咬一口,然後就開跑,能夠成功的降低哥布林的速度和注意力。
而狗的奔跑速度很快,遠遠超過人,自然也比哥布林更快。
因為哥布林和人,都是兩條腿跑路。
又是一次爆炸的響起,哥布林再次被炸的一身是傷。
不過他的傷口依舊癒合得很快。
將手槍摸了出來,讓子彈上膛。
“金毛,前面探路,哪個方向有人?”
“張開拖住哥布林。”
金毛已經暴露,就沒有藏著的必要,李剎將它叫了出來。
去探路,是非常適合它的一個工作。
能讓胖子動用炸彈,而且還是兩響炸彈,證明對面的人,不是那麼好對付的。
在聽到李剎的話之後,張開手中的槍,再一次扣動了扳機。
哥布林的傷口癒合雖然快,但是他也是知道疼痛的。
很明顯的,在哥布林受到炸彈攻擊的時候,他的整個身軀都僵直了一下,雖然他的傷口癒合很快,但是那些玻璃渣子依舊在上面插著,著一切的一切都證明,他們的攻擊對哥布林是有效的。
這次張開瞄準的是哥布林的腳部。
他瞄準的是腳趾頭。
在行動間,扣動扳機的時候子彈飛行等,都需要消耗一點時間,如果正確,那麼子彈就會擊中哥布林的腳踝。
咻!
子彈飛出,正中目標,哥布林的身軀頓時重心失衡,倒在地上。
哥布林又想站起身來,但是腳踝的疼痛,讓他根本不能行動。
然後,張開就看到了哥布林自殘的一幕。
哥布林伸出自己尖銳的長爪,直接就將自己腳踝處的傷口撕開,然後用指頭將鑲嵌在骨頭上的子彈取出。
還看到,哥布林將子彈放在眼前看了看,隨後憤怒的丟掉。
然後,哥布林就拖著腿開始四處張望,試圖發現這個偷襲他的家夥。
將手中舉起的槍放下,張開就開始躲避起來。
他現在在宿舍樓對面的樓上,二樓的一間屋子裡面。
樓梯上,已經佈置了一顆炸彈,只要哥布林趕上來,就會觸發炸彈。
“一、二、三、四、五。”
在心中默數了五秒,張開又將槍抬了起來。
他估計這個時候,哥布林應該已經打量完四周的情況,又要向著李剎追過去才對。
可是,當他剛剛將槍舉起,就發現,那隻哥布林還是傻傻的向著四處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