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姓高,大家都叫我高先生。
這小區是我家開的。
2.
我最喜歡的一套房子,是25號樓三單元的頂層,那套房子的閣樓上有一扇巨大的落地窗。
更重要的是,我觀察了好久的那個小朋友,在今年年初搬進了23號樓三單元,也就是這套房子對面。
那個小朋友叫宋堯,原名宋遙,八歲時父母離婚,父親再娶,後媽給他帶來了兩個哥哥,又生了兩個弟弟。
說實話,我並不比他家有錢多少。
3.
宋堯不記得我了。
他爸媽離婚那年我就見過他,小朋友白白嫩嫩,非常可愛。
我的父親,是負責當年他爸媽離婚打官司的律師。
人吧,對於美好的事物總是會多一些留意,我發誓我沒有那些見不得人的特殊嗜好,但是對於這個臉頰圓鼓鼓的小朋友,我不自覺地多關心了一下。
就一點點。
而且當時我也不大啊。
4.
但不得不說,命運這個東西有時候真的很神奇。
從小到大,我們在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就連大學都是鄰校。
他根本就不記得我。
但是沒關系,這根本不是問題。
5.
宋堯從義大利留學回來以後,有了很高的藝術造詣,而我的生意也越做越大。
我見到他了,白白淨淨,眉清目秀。
雖然他在國外也一直沒離開過我的觀察,但是親眼見到還是不一樣的。
我有點忍不住想將他據為己有。
6.
我跟張老闆談了一個專案,他主辦,我投資。
頭等獎是一套房子。
就是23號樓三單元的頂層。
我相信我的小朋友那麼優秀不會讓我失望。
7.
他果然沒讓我失望。
8.
我承認我有些變態了,在看見他搬進來的那一刻,我的心髒跳動就無比急促,那種看著獵物毫無防備地走進自己精心佈置了多年的陷阱的感覺令我血脈噴張。
但工作實在太忙,我只能時不時地啟動事先藏在他家的攝像頭,以彌補我無法親眼看他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