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蘇景沒得退,只能繼續向前!
“石仙公,對不住了啊!”蘇景暗暗嘆息著,然後在書桌前面開始擬定興建義倉的章程。
蘇景的列出的重點,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義倉要在各縣兵馬司的直屬範圍之內,受兵馬司保護但是兵馬司卻沒有使用的權利,義倉直接歸各地官署長官管理。
第二,義倉周邊的環境相對來說要偏僻、乾淨,以免閒雜人等都可以隨時接觸到。
第三,義倉募捐所獲得的糧食,均必須向外公開,每一座義倉都設立記錄功績的石碑,以方便查驗倉記憶體儲的糧食是否有誤。
第四,建造義倉的時候,要加築一道圍牆在外面,其中派兵馬守護以免災情爆發的時候,有人故意擾亂秩序搶劫義倉。
第五,對於凡是踴躍向義倉捐獻糧食而且數量巨大的鄉紳,官府必須嘉獎,至於具體的嘉獎方式,則是由商議之後再決定。當然,有獎便有懲,但凡發現有損害義倉安全或者從義倉謀利的人,必須嚴懲不貸,特別是利用義倉謀利的官員,則罪加一等!
列出以上五條要點,然後蘇景又開始寫詳細的義倉辦事流程,提出一些他個人在管理義倉方面的見解。
比如蘇景提議義倉的管理採用輪換制,在各州、府、縣設立官職,然後這些官職由南京派人擔任,但不是固定的,半個月調換一次,在義倉調換管理人員的期間,必須得有當地長官親自前往清點才能交接。
要是能夠坐到這些,基本上就可以保證義倉不會淪為某些人牟利的工具了。
當然,興建義倉不是難事,管理也可以採用更加科學的方法,難就難在義倉能不能籌措到足夠的糧食。
晚明的江南,是非常繁華的。
蘇杭富甲天下,揚州更是大明的經濟重鎮,相信要這兩地的鄉紳富人捐獻錢財不是難事,最難的還是如何把這些銀子也變成糧食。
等天災發生的時候,銀子可不能填飽肚子呀!
所以,蘇景也在章程中提議,趁早在四月份就開始前往湖廣江浙之地購買糧食,這和之前袁可立想到辦法一樣。
但蘇景卻還提出了一條,那就是海路!
這是袁可立之前沒有想到的,不是他想不到,而是他不敢想。
這個時候,臺灣海峽還被荷蘭人佔據著,大明的水師雖然剛剛在澎湖打敗了荷蘭人的艦隊,但明王朝無心在海上爭霸,所以也沒有見荷蘭人打得很徹底,現在的海域,還大多數都被東印度公司佔據著,所以袁可立沒有去想這條路。
但蘇景卻想到了,他甚至還想到了,將來在招安鄭芝龍之後,便立即讓鄭芝龍利用他和荷蘭人的關係,到南洋去購買糧食。
等到這個危機渡過了,再讓鄭芝龍趕跑荷蘭人,同時開始對臺灣大開發,讓內陸中許多餓肚子的百姓遷徙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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