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雙隨林冉走進了藝人經紀部的辦公室,見裡邊有兩個女人:一個三十來歲一個二十出頭的。
林冉指著兩人對羅雙介紹說:“這位是藝人經紀部的部長孔玲孔姐,這位是藝人經紀部的文員叫羅玉,你們還是家門呢?”
然後,林冉又指著羅雙向孔部長她們介紹說:“這位是羅雙,張總叫過來籤合約的。”
“孔部長好,姐姐好。”羅雙衝兩人點了點頭,甜甜地叫道。
“好好,坐吧。”孔玲邊整理著手中的文案,邊很親和的說道。
羅玉則問羅雙和林冉:“妹妹和林公子喝點什麼呀?咖啡還是檸檬?”
“隨便就行。”羅雙客氣地說。
“我也一樣。”林冉瞟了羅玉一眼,發現她還挺好看的,當然,沒法跟羅雙比。
林冉與羅雙坐在沙發上。羅玉麻利地為兩人各衝了一杯速容咖啡。
這時敲門聲傳來,兩位法務部門的人將合同和副本帶了過來,一份給羅雙,一份給林冉。
林冉翻了翻,見分成是百分之三十,所以沒出聲。
羅雙看的比林冉仔細,這是她人生至關重要的一份合同,毫不誇張地說,只要合同一簽。她的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就賣跟公司了。
所以她一點都不敢馬虎,逐詞逐句地一一往下看。
羅雙雖然還沒有親自簽署過合同,但對這種合同的內容還是知道一些。反正就是將藝人所有能賺錢專案全部買斷了,藝人把自己除了吃飯睡覺以外,都交跟了公司。不誇張地說,要想找個男朋友,沒有公司的默許,都是不行的。
其他的條件羅雙都能接受,沒辦法嘛,整個行業都是如此。但在年份上,羅雙接受不了:十年,太久了,而且一千五百萬的違約金已有些高,這明顯是要把自己捆死在公司的節奏啊。
等十年過去,合同期滿,自己都快要滿三十歲了。如果在這家公司沒有好的發展,那這一輩子就完了。
等從這家公司出去以後,花兒都快要謝了,還談什麼發展呢?
羅雙指著年份的地方對林冉說:“年份太久啦,十年,我接受不了。你給他們說,看能不能改改,縮短一點時間。”
“你以為多少年合適?”林冉也覺得年份有點兒長,所以問道。
“當然是越短越好啦。不過太短了,人家可能也不幹。就五年或者六年吧。”
“好,我跟他們交涉一下。”
林冉說完拿著合同對孔玲說:“孔部長,你看這年份太長了吧,能不能改一改?”
“這是張總交代的,林公子,你的這位同學本來籤的就是c籤,按公司規定c籤的期限就是十年。你想啊,一個新人,公司要花多少錢,才把他培養得出來,時間短了肯定不行,公司不可能做虧本的買賣吧。”
“這我知道,但是十年還是太久了點。”
林冉看著羅雙撅起的小嘴,知道如果不改一改年份,羅雙是不會簽署合同的。他和羅雙接觸了這麼久,也多少知道一些心中女神的脾氣,凡一不高興就撅嘴,一撅嘴就不好說話。
“林公子,你去找張總協商一下吧,我是沒有這個權利改動的,就是改也改不了多少。”孔玲無奈地攤攤手。
“好吧。羅雙你坐會兒,我去去就來。”
林冉走了出去,約摸過了一刻鐘,神色有些黯然的走了進來,對羅雙說:“同我大姨交涉了這麼久,她始終不鬆口,好說歹說,總算答應改到八年,說太少了就不行。你看八年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