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出來了,索性帶大家去沙漠觀光一番,我們去野外宿營,欣賞一下晚上沙漠的優美風景。
這次的花費,全部都包在我身上。”
皮特的話,引起了眾人的歡呼。
東西也不用準備,野外宿營包,對於沙漠中常行走的商人來說,那是標配。
“說不定咱還可以打幾隻野駱駝,黃羊,過一過打獵的癮。”
某個人的提議,引起了大家的一致贊成。
他們決定晚上去打獵,宿營,開篝火晚會。
打獵?
皮特哈哈大笑,是誰提的這個建議?太好了。自己高價買來的花豹,可以大顯身手了。
夜幕逐漸降臨到沙漠,皮特派自己的僕人開著自己的皮卡,載著自己養的花豹和一隻金毛雕來到了沙漠。
他在兩河平原待了這些年,也沾染了一些酋長、王子、大臣們的壞毛病,比如喜歡豪車,比如喜歡養猛獸、猛禽,喜歡養一大堆僕人。
在兩河平原,富豪遍地走,餓俘也是遍地走。大概是全世界貧富差距最大的地方了。
十幾輛沙漠越野車,閃著刺眼的光柱,在黑暗裡不停地四處探照。
最前面這輛車上,坐著一個動物學家。
他根據最近野外的蹤跡,指出,附近有一批黃羊出沒。
但黃羊這玩意兒太過警覺,開車的話,大老遠就會把他們驚動,他們跑起來時速接近80公里,普通的越野車都追不上。要是真想捕獵,必須要步行。
動物學家的話,透過對講機,傳遍了所有的人。
這些人敢跟著皮特鬧事,個個都是不安分的。對於步行捕獵這事兒,感覺還有些新鮮。他們人多勢眾,全套現代化裝備,哪怕碰到獅子,他們也敢試一試。
很快,所有人達成一致,全部把車停在一個位置,強光手電,夜光雷達,野外作訓服,步槍,夜視儀。這裝備都快比得上鷹醬國的單兵裝置了。
別人都步行,皮特偏偏不。
他命令僕人開啟野獸籠子,一隻矯健肥壯的花豹一躍而出,兩隻綠油油的眼睛在黑暗中發出可怕的光芒,微微低吼一聲,眾人皆是肝兒顫。
這種深刻在基因深處對猛獸的恐懼,哪怕全身擁有了現代化裝備,也很難消除的。
皮特在眾人嫉妒羨慕的眼神中,得意地拍了拍花豹的腦袋,就像撫摸家裡的家貓。
這可不是普通的豹子,是豹子中的王者——花豹,僅次於獅虎的大型猛獸。
貓科動物是很難被馴化的,但這隻花豹不同,它的脖子上被帶了一個高科技的訓化儀,電極直接透過導線,連線到四肢以及頭部的重要肌肉位置。只要透過主人端下達命令,這花豹不聽都不行,馴化儀會根據動物身體的特性,直接傳送電流,刺激肌肉做出動作。
簡單點說,這隻花豹其實已經成為一隻獸形傀儡,主人不下令的時候,還多少有點自主權。一旦主人下了命令,它和一個機器豹沒什麼區別。
皮特環顧四周,享受著被眾人矚目的感覺,在眾目睽睽之下,他一翻身,騎到了花豹身上。
這一舉動把眾人嚇了一跳,見過騎馬的,騎豬的,騎鹿的,還是頭一次見騎豹子的。
難道你不怕這玩意兒回頭咬你一口嗎?
皮特得意洋洋,騎著豹子一馬當先,走在了隊伍的前面。他連韁繩都沒有,說不出的拉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