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石片和石塊上,顯然有被鑿劈的痕跡——它們在挖掘過程中有的折斷,有的崩刃,所以才被遺棄在了那裡。
這難道真的是野人的工具嗎?在這個不出門則知天下事的資訊時代裡,難道帕米爾高原上真的有石器時代的原始部落嗎?
如果不是原始部落的話,難道會是一種獨特的物種麼?
現在的人類正式名稱是“智人”,是人屬下面的唯一現存物種。人屬在歷史上存在著十四個物種,其中十三個人種最後都被智人滅絕。
換句話說,人類的發展史,就是滅亡同宗的歷史。
最後一個人屬下面被滅亡的物種叫做弗洛里斯人,這是身高只有一米左右的矮人族,他們滅亡於一萬八千年前。
從那之後,世界上極少有被發現、記錄並且認可的其他人屬族群。
人們一般將在偏僻地區發現的不明人種統一稱之為“野人”。至於野人是不是荒蠻化的智人,還是其他未經確認的人種,直到今天還是一個謎。
不過,林杉心裡其實早就有一些想法。
無名山頂石頭上的“光明頂”三個字,字刻得十分粗糙。雖然那個“頂”是個繁體字,但根據風化情況來看,刻字的年代也並不久遠,應該就在最近幾年。
而且,那個野人之所以搶走那隻盤羊,很可能是因為雷劈中盤羊後的烤肉焦香味吸引了他。但要真的是野人的話,他們很可能還在茹毛飲血的狀態,熟肉對他們來說吸引力並不大。
所以,林杉懷疑山谷裡的人不是野人,而是離群索居的人,而且很可能還是同胞。
野人有野人的危險,他們肌肉發達,體能充沛,在體力上佔據上風。但如果是隱居的人,也會有其他方面的危險。
他們常年在野外,體力和爆發力自然比常人要強很多,更重要的是,他們的智力與他倆不相上下。對付野人或許能夠智取,但對付隱居者,無論智取或者強取都不太可行。
唯一的辦法,就是以情動人。
因為人類是有感情的動物,感情往往最能打動人。
所以林杉一直盯著達赫米娜。他知道,達赫米娜手裡有槍,但是槍可以防身,也可能誤事。萬一那些人認為他倆對自己有極大威脅,那他們很可能就會搞暗處偷襲。
三拳難敵四手,何況那些人比他們更熟悉地形,更瞭解這裡,隨隨便便設個陷阱就能要他們的性命。
兩個人在山谷中轉了一圈,除了那片紅柳叢之外,他們也沒敢貿然踏進旁邊的一小片雜木林。
不過在茵茵綠草上面,他們發現了一些覓食的盤羊、野兔和雉雞,還發現了一些疑似捕獵用的圈套。
達赫米娜顯然也意識到了同樣的問題,她跟林杉交流了一下意見,也同意他的以情動人的方法。
不過,她還是有些失望。
“要真是野人人種就好了。”
“真的野人,估計也沒這麼聰明吧。”林杉說。
“你說,他們到底是中國人還是塔吉克人,為什麼要躲在這種人跡罕至的深山野谷裡面?”她看著林杉問。
“不知道,也許他們定居在這裡很多年了。你不是說過,你們以前還有內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