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鐘想說“不用”,但他卻沒有說出來。
老鳥擰開一瓶二鍋頭,自己先灌了一口,然後禮貌似的朝古鐘晃了晃。他看古鐘沒有反應,這才把二鍋頭放在桌上,繼續講著。
“曲江當時也在跟我喝著二鍋頭,他說,‘鳥大哥,我上學的時候,樣樣不行,在班上啊,在老師和同學眼裡啊,完完全全就是煞筆一個。你體會那種心情吧?明知道別人把你看成煞筆,你還要裝成若無其事地跟他們來往。
“不過,好在還有個比我更煞筆的人,那就是古鐘,我偶爾幫過他一次,他就像崇拜英雄似的看著我。鳥大哥,你知道那種感覺多爽嗎?比跟女人滾一起都爽!所以後來,我才一直幫他出頭。只有在那個煞筆面前,我才不是煞筆,我才有特麼成就感!’”
老鳥說完這句話,又看看古鐘,說:“就是這麼回事兒——那傢伙是個情緒動物,腦子裡一點兒理智都沒有,他整個人生就是報復,就是發洩,就是任憑自己情緒胡作非為。這種人靠不住,對你對我都靠不住。所以,我只能讓他永遠閉嘴。”
古鐘本來還在崩潰,但聽了他的這番話,渾身忽然一冷。
“你什麼意思?”
“就是讓他永遠閉嘴啊。我去了一趟友成小區,用一臺新偷來的手機,裝成一個新來的小弟,給看守打了個電話,叫他們準備換崗。然後我故意磨磨唧唧又拖了好久,小凳子果然等不及了,鬧著要去吃飯。我說馬上到,叫他們綁好曲江先走。
“等他們都出門之後,我就溜了進去,送曲江去了該去的地方——不用我詳細說了吧。你要記著,現在必須同穿一條褲子的人,只有你和我。他要是把藥瓶兒的事兒宣揚出去,不只我倒黴,你也過不好。”
古鐘明白了,曲江已經死了,已經被老鳥這個王八蛋殺了。
他不應該自作聰明去威脅老鳥,他以為老鳥會跟自己一起救出曲江,誰知道手上沾過血的人,就不在乎沾第二次血。
死人才不會告密,所以老鳥才殺死了曲江。至於為什麼那裡人去樓空,也許是金老大一夥兒發現曲江已死,想盡快毀屍滅跡、急於甩鍋吧?畢竟曲江死在了他的地盤上面。
古鐘看著老鳥,這個男人看起來有些猥瑣,看起來與人無害,但沒想到內心如此狠毒。更可怕的是,他剛才還給自己洗腦,讓自己怨恨曲江,覺得曲江跟自己的情義不過爾爾,然後把他繞進去,讓他自己覺得曲江死掉是一件好事。
“怎麼了?我說得難道不對嗎?”老鳥警惕地看著古鐘問。
“也許,你做得對吧。”古鐘強忍著憤怒和悲傷,從牙縫裡擠出一句話來。
“這就對了,世界上只有利益,沒有情義。只有利益才是最可靠的關係,比如你我,雖然沒有一起扛過槍,一起嫖過娼,但咱們一起殺過生,所以就登上了一條船。這條船如果翻了,咱們都得落在水裡。這種關係才靠得住。對吧?”
“可能吧。”古鐘裝作長嘆一聲。
“沒事,慢慢想,有兩天就想通了。我也是這麼過來的,不來碗麵嗎?”
“我自己弄吧。”
“小夥子,跟著我混,以後還能賺錢——我去幫你拿桶泡麵,你吃老壇酸菜的,還是紅燒牛肉的?”
古鐘看了一眼桌上泡著的面桶,說:“老壇酸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