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了,就是那些步伐混『亂』的足跡!”小余也豁然開朗。
“腳印無聲,但卻能傳達很多東西。兇手穿著同樣的鞋子,並不需要做推理裡那種‘對足跡,慢慢踩’的把戲。因為那行腳印越混『亂』越正常,更像一個想尋死的人的心理狀態。這是腳印產生的第一個障眼法效果。
“第二個效果就是,轉移調查人員的視線。新雲裡小區草坪上那斷斷續續的獨輪車轍和水滴印,都跟腳印不在一個方向上。腳印自然是最重要的線索,而且小區草坪本來就人來人往,只要轉移開視線,警方對另一個方向上的一些‘無關’痕跡也不會特別在意。”
沈喻一口氣說完,然後攤攤手說:“這就是兇手高明之處,而他還有更高明的地方。”
“是什麼?”我問。
“就是犯罪目的?他為什麼要殺害這三個人,難道僅僅因為他們是雲塘鎮的禍害嗎?他們即使各有汙點,但也罪不至死。”
“他們確實惹惱過一些人,但並沒有影響到大部分人的利益,如果真成‘雲塘三害’的話,恐怕鄉親們早就容不下他們了。”
“我們現在只是發現了犯罪手段,如果能查到犯罪目的,就能抓住關鍵線索了。”
“對,這就叫‘善張網者引其綱;不一一攝萬目而後得’。”我也同意道,“你們還沒說大魚吃小魚的事兒呢!”
“你啊,有時候開竅,有時候又糊塗——你看看,獨輪車胎被清洗,那個塑膠水包也被裁成了苫布,難道兇手還會留著一池殺人用的水嗎?”
“明白了,其實那池水才是直接的殺人兇器,也是兇手最想隱藏的東西,所以他放光了水,沖刷了池子。但他還是怕池子裡有藻類殘餘,於是放養了小魚吃水藻,吃一段時間又放養烏鱧吃小魚,吃來吃去,最後整個水質環境都產生了變化這樣推斷沒錯吧?”我一口氣說完。
幾個人對我讚許般點著頭,小余朝我豎起大拇指說:“跟著沈老師,果然有長進。”
“但是還需要咱們技術人員的確認,”林瑛補充說,“等理化結果出來,就徹底真相大白了。不過到現在,沈老師的推理是最能解釋所有疑點的。”
“不過還有個問題,”我說,“兇手如果把盧咸亨、羅老松之死做成了意外,又為什麼會把尚衛民做成明顯的他殺呢?有沒有可能是‘搭便車’殺人?”
“不會。”沈喻直截了當地說,“三起案件肯定是相同的兇手所為——尚衛民被縊死更像是一個意外。”
“那還不趕緊著!咱們去尚衛民消失的雲塘街上勘察一下吧!”我說。
“不,尚衛民的死,其實關聯著盧咸亨案的一個矛盾點,所以我想去羅老松那邊瞭解下情況。”沈喻說。
我一下子暈了——為什麼尚衛民之死跟盧咸亨有關?但卻要在羅老松那裡查訪情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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