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仇敘說的案情並不複雜。
他是隔壁範縣人,自己與何百方乃是僱傭關系。雙方雖沒有明說,但實際上擔任著類似於護院的職務。僱主何百方昨日白天裡捱了頓打心裡不痛快,到了晚上便從樓子找來幾名美妓發發怒火。
何百方與冉知縣乃是遠方表親,兩人臭味相投遂對朝廷撥發的賑災救濟糧動了心思,私吞下一萬三千餘擔藏於城東庫房處。昨夜酒後,何百方當著在場眾人將此事說了出來,還說待開春時縣裡斷了糧,要叫林家、吳員外家如何如何之類……陳仇頓感禍事將近,便有了逃跑之意。臨行前,曾去過何百方所住的屋子,聽得門內似乎有人爭吵。沒跑多遠,便看見何家院子裡起了火光,自己只能往城外跑,想回老家罷了。
他的供詞尚需守夜衙役、捕快、仵作辨識,可不是簡簡單單地聽信他一家之言,蘇主簿決定押後再審,先差人前去護住城東倉庫,再回後堂問過冉知縣。
至於堂上的林韜、吳員外等四人,主簿皆是認識且都有一二交集,便囑咐他們近日莫要出城才是。
後堂裡,冉知縣與蘇主簿的對話已無從知曉。只知,第二日縣內開始歸還先前從百姓家裡借來的糧食,與城外派發救濟糧同時進行。
好日子,像似回來了。府裡派了公文使者,命蘇主簿權領知縣一職,冉知縣被人差回府中候審。
同一日,陳仇招供。承認是自己放的火,並殺害何百方一家,此案完結。先前過堂的吳員外組織了一場浩大的募捐會,所得錢糧盡數交由本地大儒監察,待明日收歸詳細後發放給城外災民。
城外,災民中的蘇主簿,不對,是蘇知縣,聽著山呼海嘯的萬歲聲,彷彿年輕了十歲,回到那個壯志雄心的年紀。若是有人細細觀察,其眉眼中仍有一絲陰霾流露……
隆興六年臘月二十七日,吳員外向縣城裡有頭有臉的人家發下了請帖,家中獨子於來年二月頭一天成婚,女方乃是普通人家的娘子。照理說民間有臘月不定婚的習俗,可也沒人多想。林韜接了請柬,問了問爹爹自己的日子,林正明沒給他好臉色,罰他去書房內看書。
☆
鄄城縣兩丈半的城牆對於普通人來講,足夠高了。對於有些人來說,卻是視之無物。
黑影從城內躍起,穿過城頭,跳下城牆,驚動了幾顆枯草飛。城上守軍打了個哈欠,再次合上眼來打盹。
奔襲、飛速。
於城外五裡村前再次躍起。
落地。
一把淩厲的寒光劍,斬開面前木門。
門中赤條條的兩名男子環抱,一人發出顫聲道:“壯士需何物,在下願拱手奉上。”
低沉的聲音,只道出了八字:
性盛至災!
割以永治!
劍落。人去。
☆
臘月二十八日,僅時隔一夜,吳員外再次派人來林府拜問,聽完來意後摸不著頭腦的林韜將請帖歸還,順口問了聲吳家門人緣由,其不答而走。
林府兩條街外的小院子裡,一名少年坐在磨盤上發呆,後腦勺被人拍了方才轉過神。
辛善柳撇著嘴,“你小子又坐在俺的磨盤上。快讓開,俺要磨藥。”
少年辛棄疾摸了摸自己的後腦勺,跳了下來,“哥。你說這世間的善惡該如何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