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如果可以的話,我想喝西瓜汁,草莓汁也可以,番茄汁對我來說還是太酸了。”宋晨安又道。
“行吧行吧,你愛喝西瓜汁就喝西瓜汁吧。”系統已經被他搞得沒脾氣了,“要不要再給你冰鎮一下。”
“那就最好了,謝謝統統。”
於是很快就有魔給宋晨安送來了豐盛的午餐過來,有冰鎮過的西瓜汁,有抹著番茄醬的牛排的,還有一隻血淋淋的手。
宋晨安當時就驚呆了:“統統,我不是說我不要吃這麼血腥的東西嗎?你從哪兒給我剁了一隻手來?”
“那是麵粉做的,上面抹著甜辣醬而已,你可以嘗嘗,不是真人的手指頭。”系統道,“我還是覺得吃米飯的魔王看著太不像樣了,口味上我就不為難你了,視覺效果上給我裝裝樣子吧。”
宋晨安看著那做得十分逼真的手指頭,連胃口都沒有了,哪裡還吃得下。為什麼系統要這麼執著於手指頭啊?
“麵粉做的呀,煎得香香的,你嘗一口啊。”系統哄道,“不要被食物的外表所震懾,你應該學會透過現象看本質。如果實在受不了的話,你就閉上眼睛啃一口,說不定你會覺得好吃而停不下來呢?”
宋晨安實在沒有那個信心,畢竟他連把那玩意兒拿起來的勇氣都沒有,雖然聞起來確實挺香的。
“你就試試吧,不然我把牛排西瓜汁全部撤走,就剩一個手指頭,看你吃不吃。”系統見軟磨沒用,就開始威脅了。
好吧,這個威脅戳中了他的軟肋,畢竟他好像很久沒吃牛排了,還挺懷唸的。為了能吃到那塊牛排,他只能先把那隻手給啃了。
宋晨安只好閉上眼睛抓起那隻手就往自己嘴裡一塞,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嗯,還挺脆的?外面一層酥酥軟軟的麵粉,裡面一層炸得很脆的麵粉,再裹些甜辣醬,味道確實不錯哈……
而且咬起來咔磁咔磁的,聲音也很帶感。不知不覺中,宋晨安就把那隻手給啃完了。
“我就說嘛,這個手指頭炸得很香的,你還不信,現在喜歡了吧。”系統樂道,“下次外面可以再試試血淋淋的眼珠子。”
宋晨安不由一抖:“你又想搞什麼?還是炸麵粉嗎?”
“白巧克力怎麼樣?再抹些草莓醬?”系統問道。
“好像可以,那就當糖吃吧。”宋晨安點了點頭。
系統見他同意了,就完善了劇本的設定。
傳說在海上最高的黑暗古堡裡,住著一位可怕的大魔王——尼古拉斯聖提諾萊斯特克勞迪亞馬格納斯。他兇殘成性,狠毒非常,把人的鮮血當成飲料,把人的眼珠當成糖吃,最喜歡的就是啃人的手指頭打發時間。
人們都稱呼他為血腥的萊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