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同,也就是被叫大總攻的黃裙女子,聽到坊主問話,微頓了下腳步,然後繼續向前大步跨去:
“老規矩,兩首,唱完我得回家。”
“兩首……”坊主顯然有些不滿意。
要知道如今這坊間的客人全是衝著吾同來的,吾同唱兩首便離開,豈不是會讓客人敗興而歸。
“大總攻,能不能多唱幾首,今日來了不少有頭有臉的人,你若唱得他們高興,對你也好。”
坊主賠著笑臉遊說著吾同。
而坊主會這麼討好吾同,最大的原因不是因為吾同歌曲特殊,而是因為,吾同不是樂天樂坊的人。
吾同當初進來,只是入駐來唱歌的,並沒有賣身給樂坊。
她想走,隨時可以走。
因為她的人氣,這一點讓樂天樂坊的坊主多次慶幸,又多次懊悔。
早知道吾同有這種實力,她就該誘她籤賣身契。
不然吾同一走去別家樂坊,人氣全得帶走。
還有,若是簽了賣身契,她不讓她離開,她就得繼續唱下去,可不會弄成現在這樣。
想走就走。
這得流失多少銀子進帳。
沒能在吾同剛進來時,利用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將她遊說為樂天樂坊的人。
樂天樂坊的坊主十分後悔自己當初的大意。
吾同可不管她怎麼想,她進樂天樂坊已經為樂天樂坊帶來了極高的收益,當初說好的一天兩首歌,可不是坊主幾句話便能加的。
所以聽見坊主的話,吾同堅決的表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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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唱多了,自己膩了那就不好玩了。
“大總攻……”坊主還想說什麼,卻見吾同已經掀簾進了後臺,當下閉上了嘴巴跟了上去。
而坊中,因為吾同唱了一首歌便離開,被吊足了胃口卻沒有聽盡興的一眾客人,有些脾氣爆的已經發出了抗議之聲。
“我們不要什麼芙蓉姑娘!我們要聽大總攻唱歌!”
“讓大總攻出來!讓大總攻出來!”
樓上樓下一片喧囂,眾人們抗議聲此起彼伏,震得剛走上臺的芙蓉姑娘臉上盡是尷尬之色。
“諸位……”
芙蓉姑娘生的芙蓉之姿,一身粉紅紗裙窈窕,抱著琵琶走出,聽見眾人的激動抗議,縱是面色尷尬,還是想安撫大家的情緒。
可她的聲音在幾百人的喧囂中,猶如蚊叫,連她身旁的舞女都聽不清,何況他人。
樓上之人沒想到會見到這種場面,臉色都不是很好看。
“那位“大總攻”完全不顧客人挽留說走就走,是不是也太將自己當一回事了。”
歌姬,在楚國高層眼中就是供人取樂消遣的,他們還第一次見過這麼特立獨行的歌姬。
“來人,去將那位“大總攻”請上來一敘,我倒要看看,她除了歌曲,還有什麼底氣敢對客人不屑一顧!”
說話之人的聲音帶了一絲怒意和傲氣,彷彿根本沒將這個已經出名的樂天樂坊放在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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