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是初春了,但京城還是很冷的,街上的行人穿著厚厚的衣服,看起來與冬天沒什麼差別,只是偶爾有年輕人穿的清涼一些,但看他們有些發抖的手,也知道這是要風度就沒了溫度。
好樂是一家新開的大型綜合商場,為了宣傳請了藝人表演,周芳菲就是其中一員,也是他們這些藝人中唯一知名度高一些的,其餘的都是練習生。穿的比那些年輕人更清涼的她動的瑟瑟發抖,但沒辦法,經紀人不讓穿著棉衣表演,說什麼影響形象。
唱了兩首歌,好不容易表演結束,匆忙上了經紀人的車,這才暖和一些,整個假期她都是這樣度過的,每天奔波於各個活動,經紀人說這是積攢人氣,可她覺得這樣對自己的人氣並沒有什麼幫助,她現在因為拍了一部戲出了一首單曲,也算小有名氣,在四處演出的時候也會有人認出她來,就算沒認出來主持人一介紹也都恍然而悟,原來是她......作為一個十八線藝人來說,周芳菲可能排在前列了,甚至出場費也不少,整整一萬塊呢,去掉公司的自己也能得幾千塊,可以說收入還是不錯的,一個假期賺了好幾萬,比普通人強多了。
但周芳菲總覺得有些不對勁,按理說公司應該包裝自己,繼續拍戲出歌甚至出專輯,這樣才能提升知名度,才能幫公司賺更多的錢啊?她也問過經紀人,但對方告訴她:“公司藝人那麼多,是要排號的,不可能為了你搞特殊,沒看那些已經成名的藝人也不是總有戲拍嗎?”
這個狀況當初林南就跟她說過,但當時天娛的人說:“天娛是國內最大的娛樂公司,資源比其他公司豐富的多,而且每年都有大製作,電影、電視劇、綜藝節目公司都有涉獵,對藝人的發展好處多多,如果進了小公司說不定都沒機會拍戲”
周芳菲的母親也是這麼認為的,她覺得天娛不可能白養著人,簽了約就要給錢的,如果不捧紅藝人天娛也賺不了錢。
同公司的劉家豪卻總一直在拍戲,雖然都是小配角,但看得出來公司對他是另眼相待的,還有傳言說劉家豪正在籌備新專輯,周芳菲心裡不滿,卻又無可奈何,合約已經簽了,違約要賠大筆的賠償金,只能按公司安排繼續下去......
周芳菲的事情林南一點都不知道,她沒有對任何人說,包括她母親,只是自己默默忍耐著。有幾次李直和楊麗榮過來給周芳菲打電話,她都以工作忙為由沒有來。林南也沒往心裡去,畢竟簽了約是比他們這些閒人要忙的多,除了上課就是演出,確實很忙的,不忙怎麼成名?
相比周芳菲的忙碌,林南算是徹底的鹹魚了,沒有拍新戲的打算,直播有何婉儀管理,偶爾還能貪汙一些林茜的點歌費加個餐,他覺得這樣的生活才是人生,躺著就有錢賺。
這天下了課,回到家裡,雖然是租的,但也可以算是一個家了,只是這個家的主人多了點,無所事事的躺著床上,忽然覺得自己是不是錯過了什麼?上一世沒上過大學,今生這算是上大學嗎?沒妹子、沒逃課打通宵,這樣的大學生活算完美嗎?
妹子這一項暫時就不考慮了,如果他真在學校找個女朋友,估計會很麻煩,他不知道具體麻煩在哪,但他就是知道肯定會遭罪。
至於逃課?我可是經常逃課的啊?現在就剩打通宵了,在家玩可不算打通宵,得去網咖,但自己去也不行吧?
想到這裡拿起電話給趙旭東打了過去:“你在哪呢?”
“食堂啊,有什麼事嗎?”
“別吃了,叫上王剛和何勇,我請客”
“太好了,學校的破飯都吃膩了,我們在哪等你?”趙旭東可不會懷疑林南忽悠他,林南不會這麼無聊。
“學校門口集合”放下電話林南換了件衣服走了出去。
“老大...老大,今天什麼日子?有喜事?”趙旭東和王剛、何勇一看到林南就圍過來問道,他們在拍戲的時候已經很熟悉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幾人都叫林南老大,而且一直以林南的室友自居,聽說靠這個還真被他們忽悠了幾個學妹。
“別廢話了,今天我心情好,請你們喝酒,然後打通宵”林南說道。
“真的?我可是好幾天沒通宵了,手正癢呢”趙旭東接道。
“那還囉嗦什麼,大腰子走起”林南一揮手,幾人殺向烤串店。
剛坐好點完菜林茜就打來電話:“哥,晚上吃什麼?你怎麼沒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