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咿?!”正在抱頭的克勞恩皮絲給嚇了一跳,說不定在這個距離內,森林賢王都可以不輸於自己這具妖精體。
當然,是在擬態魔衣物這戰力給排除在外的情況下。
為了驗證自己的猜想,克勞恩皮絲髮動多重思考強作鎮靜,從無限揹包中取出鏡子放在眼前,開始自我暗示起來“我是我自己的敵人,我是我自己的敵人,我是我自己的敵人…………”
然後發動“【敵掃描[sensor eney]】。”
等級35。
哇哦,這不是感覺超不妙的嗎?根據過去的記憶,現在自己的身體能力換算成戰士等級,那就只剩下個位數了,難怪感覺這麼嬌小輕盈依舊身體如此沉重。
也不對啊,就算這樣,像個普通人一樣行動難道也有問題?畢竟剛才放倒的人中就有不少等級個位數的人啊,怎麼也會感到吃力?
是習慣了高引數,突然快速跌了一大截導致身體一時間不適應的原因嗎?
就像一個強大的戰士在受到重傷極度疲勞的時候,說不定普通人都能放倒這樣的道理?
嗯,肯定是。
從地圖上行走的距離判斷的話,估計最遠還可以進入托普大森林,但到了那裡,自己就會變得和毛毛蟲一樣了。
還好還好,自己在這裡做什麼,在場沒人知道,儘管表現出了多少有些不堪的狀況,可自己贏了不是嗎?勝者的權力可是很重要的。
稍微恢復鎮定的克勞恩皮絲走到等級最高的那個強盜跟前,用藤蔓徹底纏起來後,解除了捕獲魔法,讓他至少可以活動嘴巴。
“為什麼襲擊我們呢?如果是為了錢財,也要有命吧,沒看見這個嗎?”克勞恩皮絲指了指森林賢王。
“我我我我我我我……不知道你……您和巨鼠居然…………”
“巨鼠?”克勞恩皮絲扭頭看了一臉茫然的森林賢王一眼。
“真是無禮啊,居然把鄙人和只配當食物的巨鼠當做一個種族?”反應過來的森林賢王一下鼓起來了。
“可大略看看的話…………”
確實,在夜裡看它的話,大體的形象和一種可以稱為巨鼠的魔物差不多,巨鼠除了毛色的鼻子的長度更像老鼠外,最大的區別本該是巨鼠的尾巴也是正常的老鼠尾巴放大加長版,最長大約六公尺左右,而森林賢王的尾巴如同蛇一般,可伸長超過二十公尺。
巨鼠是冒險者常識中存在的一種魔物,難度最多也就30多,折算成等級不高,並不是麻煩的魔物。
加上他們有打斷魔法的遠端的技藝,還準備了埋伏,有恃無恐地襲擊就不奇怪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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