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社會啊,百分八十看人脈,百分之十看運氣,百分十才看能力啊,沒有人脈,你再出色,上面的人都看不到啊。”
宋方野沒有說方日華的事,而是勸道:“你是不是覺得自己家沒有什麼人脈權勢,所以妄自菲薄了,就想著領那點養活自己的錢,庸庸碌碌一生?”
“其實不用這樣,你能力真的很出色,就算沒人脈,哥相信,只要你敢放開手腳去闖,絕對能闖出名頭來。”
“你這塊金子,不是普通的金子,那是光芒萬丈的金子,別人想埋都埋不了那種。”
宋方野很想說說自己在集團的事,最終還是忍住了。
他的能力不比方日華差,可是升職永遠是方日華先,究根結底,那是因為他自己的能力,不足以壓制方日華的人脈。
如果是李純,以他的能力,絕對可以跳躍階層,讓最上面的領導看到,到那時候,別人想壓下來都壓不住啊。
人吶,能力一旦侷限在一個圈子裡跳不出去,就會被圈子這一塊的領導壓死,相反,如果能力足以讓最上面的人看到,那麼飛黃騰達,指日可待了。
在他心裡,李純就是這種人。
可惜這廝沒啥鬥志啊,就窩在那小店裡,領個幾千塊過日,頹廢了啊。
李純被一頓說教,說得尷尬不已,只是他不好反駁宋方野的好意,只能具備苦笑道:“其實嘛,我覺得知足者常樂,現在在那店裡,沒有職場上的勾心鬥角,沒有爾虞我詐,活得瀟灑,還是不錯的。”
“沒志氣!”
宋方野瞪了李純一眼,恨鐵不成鋼道:“你這樣怕這怕那,還怎麼對得起當初入學的時候,你說的那個夢想了?”
當初二人成室友時,都憧憬過自己的夢想,李純的夢想,是年入百萬,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的白日夢。
這會想象當時的話,他都覺得汗顏。
若是沒有遇到無極真人,什麼年入百萬,以他的家境狀況,能找到份安穩的工作都算祖墳冒青煙了。
“知足者常樂,方野,放寬點心,別想那麼多,你看你,一臉的鬱氣,這樣下去,很容易白頭的。”李純沒有接話,反過來勸慰一番。
宋方野眉宇間的鬱氣濃郁得讓人心境,可見他是有多麼的不順心,這麼下去,不是把自己弄成瘋子就是得抑鬱症,這不好。
“還不是方日華那狗日的~~”
宋方野七分醉了,沒了剛才的嚴謹,張口就說了出來,話說到一半,他腦子清明瞭一點,急忙收嘴,尬笑道:“不說了不說了,說了也沒用。”
方日華,李純記得這人。
這人是他們班上的,很倨傲的一個人,家裡有點錢,平日裡眼高過頂。
有一次大家出去喝酒,宋方野被灌得實在喝不下去了,方日華非要逼他喝,宋方野就是不喝,後來回宿舍後,方日華越想越生氣,覺得是宋方野不給他面子,然後就找了過來。
再然後嘛,二人在電梯口相遇,兩人都有了醉意,二話不說就打了起來。
方日華仗著自己是學生會的身份,後來沒少給宋方野小鞋穿,李純至今都記憶猶新呢。
這是個以自我為中心和記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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