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光原以為是警隊先入甕,沒想到是法院,也是有些懵。
隨後一天,在長安國際的金元攻勢下,再加上趙漢青之死具有話題性,老美地區的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英國的衛報、泰晤士報、每日郵報,等各國大報紙,無一例外都報道了這則新聞。
琉球當局警方遭受的壓力很大,不得已,當天就將剩下五位學生暗中釋放,並且遣送出境。
但並沒有完。
香江高等法院原訴法庭不予以審理,於是沈澄律師便一紙訴狀,將琉球當局警方訴訟至東京地方法院,要求查明趙漢青的具體死因,同時要求當局嚴懲造成其死亡的警察,並且要求警方向其家人道歉,支付死亡賠償金,以及賠償家人的精神損失費的等等。
同時,趙漢青的家人,在接受星島日報記者的採訪時聲稱:“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失費,只是象徵性的,如果勝訴,將全部捐獻給慈善基金,幫助更多的人。”
好吧,現在皮球踢到了東京地方法院身上。
林曉光對東京地方法院並不陌生,後世重慶大轟炸民間索賠團要求東京政府謝罪賠償,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原告敗訴之後,原告對判決不服繼續上訴,東京高等法院作出重慶大轟炸二審判決,維持一審結果,承認重慶大轟炸歷史事實,但駁回原告要求東京政府謝罪賠償的請求。
往後是這樣,就是不知道這一次,結果會不會還是如出一轍。
不過紀筠還做了別的佈置手段,比如串聯學生去東瀛駐香江總領事館抗議,又比如聯絡國際有名的人權組織對琉球當局警方施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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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手段很多。
事實上確實如此,琉球警方有些焦頭爛額,上面一再批評,但事已至此,還能怎麼辦?要麼就是強硬到底,要麼就是直接認慫。
因此,當民眾看到琉球當局沒有一絲愧疚之心,相反還推脫包庇,頓時火大,於是輿論沸騰,朝著琉球當局一波一波壓過去。
這一日,繼香江高等法院原訴法庭不作為,與日人沆瀣一氣的新聞傳遍全港之後,又一件事引起輿論轟動,即1971年港府警隊內部檔案曝光,針對7月7日學聯維園示威,警隊高層指示皇家警察,全力鎮壓死傷勿論。
頓時又將警隊置於風口浪尖上。
幾乎沒有人懷疑事情的真實性,因為這件事全港市民都曾親眼目睹,而且這還是英國人主動曝光,有哪個英國人會陷害港府呢?
一時之間,警隊內部雞飛狗跳,港府都有點焦頭爛額。
卻說,事件當中的主人公希伯來,此時欲哭無淚,事情不是這樣子的,他根本沒有找所謂的記者,這完全是胡編亂造,但是他現在已經慌了,出了這檔子事,那些個吃人不吐骨頭的政治人物,馬上會要了自己的命。
沒得選了,只能逃,於是他接過那張支票,匆匆登上一艘漁船,準備以此避開警隊耳目,再行登上前往馬尼拉的客輪。
但是,當天夜裡,公海上,一艘漁船觸礁沉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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